编辑: 645135144 | 2019-07-12 |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 议通知于
2008 年11 月24 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形式通知全体董 事, 会议于
2008 年12 月4日在深圳市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名, 实到
8 名,董事王维东委托张长友参加会议,会议由张长友董事 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 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受托管理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的议案;
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委托方)拟将其日常经营管理权委 托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受托方)代为行使.除委托方董 事会和股东会的职权外, 委托方的其他任何经营管理权均委托给 受托方行使.受托方可在权限范围内,按照章程的规定对委托方 进行经营管理.受托方按照委托方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 收取管理费.
2 此委托管理为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张长友、 王维东、韩涛、李保才、刘谊、马文杰回避表决,其他
3 名非关 联董事表决.此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 股东会审议,股东会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公司投资参股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 案;
公司投资收购安徽康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国 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股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结果,收购金额为 10077.58 万元. 本投资行为尚未签署投资协议, 待投资协议签署后另行发布 对外投资公告及关联交易公告. 由于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国投电力公司, 与本公司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因此本投资行为为关联交 易, 根据相关规定, 关联董事张长友、 王维东、 马文杰回避表决, 其他
6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此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公司
2009 年度向国投宣城电厂销售煤炭的议 案;
公司与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9 年预计发生
110 万 吨煤烟混煤购销业务,预计
2009 年将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
6 亿元.
3 此煤炭购销为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张长友、 王维东、马文杰回避表决,其他
6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此议案独 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会 议通知另行公告. 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 审议通过公司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国 投新集板集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拟按55%:45%股权比例在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胡集镇投资设立国投新集板集发电有限公 司(板集公司) ,负责开发、建设和运营一期工程2台600MW级超 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 工程建设投资总额估算为45亿元, 板集 公司注册资本金总额为工程投资估算的20%,为9亿元,本公司 按照55%的出资比例,计划出资4.95亿元.双方同意板集公司首 期注册资本金为2000万元, 其中, 我公司按照55%的比例出资1100 万元. 其余出资额由双方按股权比例在一期工程获得国家主管部 门核准后,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注入. 本投资行为尚未签署投资协议, 待投资协议签署后另行发布 对外投资公告.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