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9-07-13

7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 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等. (3)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年月.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是否符合接收方外语水平条件. (6)资金资助情况. (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此外,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各国驻华使(领)馆对邀请信有不同要求,请参 阅相关规定. 7. 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组织对外联系的,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时间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2)录取后,应严格遵守派出时间和派出渠道. (3)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原因导致不能按期派出的,留学资格自动取消,由 此导致的研修费(学费)、住宿费、签证费、机票(含退票款)等经济损失由派出 单位负责.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 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 学. (4)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及所在单位应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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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派出手续 8. 留学人员需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哪些派出手续?何时办理? 答:留学人员一般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交验已公证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1 份).如需要提交补充材料,请按要求提交后再办理. 通常情况下,交验已公证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可在申请签证、预订机票 过程中同时办理.请务必根据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如因审核不合格而影响领取签 证、机票的,签证、机票变更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9. 留学人员需在留学服务机构办理哪些派出手续?何时办理? 答:留学人员一般应在教育部指定的留学服务机构办理预订机票、申办签证、领取《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以下简称《报到证》)、预支奖学金等事项,具 体请见留学服务机构网站.个别项目需单独办理的详见录取通知. 留学服务机构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 员服务中心. 留学人员办理派出手续时,须先登录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选择办理上 述手续的留学服务机构.如留学服务机构选择有问题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应地区 事务管理部门联系(美大事务部、欧洲事务部、亚非事务部).

(一)提交补充材料 10.如何确定自己是否需要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补充材料? 答:部分留学人员办理派出手续前须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相关补充材料,请 登录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查询是否须提交补充材料(

网址: http://apply.csc.edu.cn). 需要提交补充材料的留学人员,须按要求提交并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同意 后,才可向留学服务机构申办签证、预定机票;

不需要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补充 材料的留学人员,在获得录取通知后即可开始向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申办签证、预定 机票手续. 11.如何提交补充材料? 答:需要提交的,请按 国家公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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