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14 |
2018 年9月27 日―2― 梧州市引进培育产业发展人才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意见 的精神,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强产业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 促进我市产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围绕我市机械制造、陶瓷建材、食品、六堡茶、林产林化、 船舶制造、电力能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生态环保、再生资 源、新材料等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引进培育一批有助于提高核心 竞争力、贡献显著的技术、技能和管理人才.
二、引进对象条件和层次
(一)引进对象条件. 1. 全职引进人才(以下简称全职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
5 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且工作已 满1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其从事行业的技术创新领域达到较高水平,是自主 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所有人或主要完成人, 有助于行业自主创 新、技术产品升级,引领行业发展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其成 果、技术或专利已成功转化或产业化者优先. (2)熟悉相关行业市场规则、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有助 于企业创新管理或商业模式,开拓市场新局面的专业管理人才. 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研究机构中担任中高级职务
2 年以上者优 ―3― 先. (3)有利于我市重点项目推进的技术、技能人才或管理人 才.拥有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管理或经营资历者优先. 2. 柔性引进人才(以下简称柔性人才) .是指用人单位聘请 来我市帮助企业单位或项目完成关键性技术攻关课题的专业技 术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须与柔性人才签订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明 确项目内容、 实施计划和完成目标, 项目获相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2)在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履行期间,柔性人才在我市服 务时间累计不少于
3 个月,或连续服务时间不少于
1 个月.
(二)引进人才层次. 引进产业人才包括以下六个层次: 1. 第一层次人才是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国 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 心学科(技术)带头人;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级科 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的前三位完成人,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第一完成人;
国家 千人计划 人选,国家 万人计划 领军人才, 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
长江学者 特聘教授;
其他国内 外顶尖人才. 2. 第二层次人才是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 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学科(技术)带 头人;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三位完成人;
具有正高级专业 ―4― 技术职称的人才;
其他国内外高端人才. 3. 第三层次人才是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具有 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资格的人才;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 才;
其他高层次人才. 4. 第四层次人才是具有其专业所在行业内最高等级的国家 注册类执业资格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