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14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9 号) ,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方大")拟以 所持公司部分 A 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可交 换债券") .
2018 年6月4日,公司收到辽宁方大书面通知,本次可交换债券已获得上 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 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上证函[2018]523 号) ,辽宁方大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转让条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挂 牌转让无异议. 公司将根据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 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