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14 |
2 万元.返校工作后服务期为
2 年. 鼓励教职工参加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并给予经费支持 的国际访学、合作培养等项目. 3.挂职锻炼 为加强应用型大学建设和 双师 型教师培养,各教学单 位应根据教学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自行选派教师到相关企业、 行业挂职锻炼. 4.短期进修培训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组织教职工到 -
8 - 知名院校进修或培训,进修培训期间只停发其奖励性绩效工资. 进修或培训的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进修或培训期间,至少在核 心期刊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1 篇.返校工作后,凭访学结业证明 和成果材料及交费发票,报销相关费用不超过
1 万元.返校工 作后服务期为
2 年. 做博士后研究、访学交流、挂职锻炼、短期进修培训人员, 违约处理按照本文件 攻读博士学位 部分的 违约处理 条 款执行. 经学校批准的学习进修、访学交流、做博士后研究及所在 教学单位批准的挂职实践锻炼等,脱产时间不能作为其他协议 中的履行服务期时间.
三、其他说明 1.凡参加上述各培养项目的教职员工,项目开始前须与学 校签订培养协议. 2.特殊情况的处理,由学校研究决定.
四、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以上级有关规定为 准.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济院政 字〔2016〕122 号文件同时废止. 济宁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9 年1月10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