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15 |
04002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2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 华安信用四季红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4年9月3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1.025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元) 17,283,568.47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 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元) 8,641,784.24 本次分红方案( 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8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二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4年10月22日 除息日 2014年10月2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4年10月23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 红利再投资日:2014年10月23日;
2) 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2014年10月24直接计入 其基金账户,10月27日起可查询、赎回;
3) 红利再投资按红利划出日( 2014年10月23)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基金份额,不足0.01份基金份额的,四舍五入;
4) 权益登记日之前( 截至2014年10月22日) 被冻结或托管转出尚未转入的基金份 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 问题的通知》 及财税[2008]1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对投资 者( 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 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 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 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 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4年10月21日之前 ( 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 4)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0日 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4年第10期赎回开放日及 2014年第11期集中申购开放期 相关安排的公告 重要提示
1、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以 运作期滚动 方式运作.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起,本基金在运作期内不开放当期的日常申购与赎回,仅在运作期倒数第2个工作日开放当期赎回并在每个运作期临近到 期日前开放下一运作期的集中申购.在销售机构支持预约功能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以办理申购预约和赎回预约业务,详情 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未及时提交相关交易申请带来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