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7-15 |
4 (18)《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 号) ;
(19)《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 [2014]197 号;
(20)《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6]31 号) (21)《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5]17 号) (2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境 保护部文件(环发[2015]162 号) ;
(23)《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 [2016]150 号) . (24)《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水体[2016]186 号) ;
(25) 《安徽省水环境功能区划》 (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环境保护局,2003 年10 月) ;
(26) 《安徽省环保厅转发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 理的通知》 (皖环函[2016]1181 号) (27) 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法函[2005]114 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污染源排 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5 年3月17 日;
(28)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 (皖环函 [2013]
1533 号文) ,2013 年12 月23 日;
(29) 《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目录(2015 年本) 》 (皖环发 〔2015〕36 号文) ;
(30)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 徽省人民政府,2015 年12 月29 日) ;
(31) 皖环发[2017]19 号《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新增大气 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7 年3月28 日. (32) 《安徽省实施办法》 ,安 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 号,2006 年6月29 日;
三、技术依据
5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 2.1-2016) ;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08) ;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HJ/T2.3-93) ;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 610-2016)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09) ;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 19-2011) ;
(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 ;
(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
(9) 《危险货物品表》 (GB 12268-2005) ;
(10)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急性毒性》 (GB 20592-2006) ;
(11)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 (HJ 663-2013) (12)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HJ 2000-2010) ;
(13)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15-2012) (14)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HJ 2035-2013) (15) 《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 (HJ 2034-2013) (1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 (HJ616-2011)
四、项目基本情况 ①项目名称:年产三千吨安全玻璃胶片项目;
②项目性质:新建;
③建设单位:安徽省阳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④建设地点:项目选址蚌埠市五河县城南工业园兴潼路北侧. 项目地块北侧为安徽巢河渔具、西侧为青松种业,东侧舒芯家具;
南侧兴 潼路.
6 图1周边环境概况图 ⑤建设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 14807m2 (约22.21 亩) , 总建筑面积 5000m2 , 绿化面积 1000m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