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15 |
2017 年3月9日填 填表说明
1、申报的学科门类必须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规定填写.
2、本表所称 专任教师 ,包括在其他工作岗位具有教师 职务并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
兼任教师 , 必须有学校的聘书.
3、本表所称 专业主干课 ,系指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本科 专业目录所要求的主要课程和学校认定的各专业主要课程.
1 教师情况职务 类别 教授副教授 讲师教员助教其他本校专任教师
5 7
1 2 外校兼任教师
1 本专业在校 本科学生数 共计92人2013级20人2014级52人(含专 接本12人) 2015级 0人 2016级20人 级人 级人 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计划规定课程44门 (必修课30门,选修课14门) 现已开出课程44门 (必修课30门,选修课14门) 已开出本专业全部必 修课门数、课程名称、 学时、任课教师职务及 学历是否达到课程教 学基本要求 书法学专业已开出全部必修课30门,其中包括公共必修课11 门,共计779学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详见附表一);
专业 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19门,其中已开出专业基 础课8门(详见附表二). 已开出专业主干课名 称、学时、任课教师职 务是否达到课程教学 基本要求 书法学专业已开出专业主干课11门,共计820学时;
任课教师 中,教授2人,副教授1人,讲师1人,助教2人,达到教学基 本要求(详见附表三). 已开出主要实验课、实 习课名称、学时、任课 教师职务是否达到课 程教学基本要求 书法学专业已开出专业选修课14门,共计468学时(详见附表 四);
综合实践课程3门,任课教师中副教授2人,讲师2人、 助教2人,达到教学基本要求(详见附表五);
书法学专业毕 业实习达到12周,共计8学分,指导教师中教授1人、副教授4 人、讲师1人,助教2人,达到教学基本要求(详见附表六).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目前或计划执行情况、 指导教师情况 书法学专业毕业设计分为毕业论文和毕业创作两部分. 毕业论 文安排在第7-8学期,第7学期末已完成开题论证工作,第8学 期初完成论文初稿,第8学期中期进行论文评阅,第8学期15 周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2013级书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共 4人(详见附表七),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1人、讲师1人、 助教1人,人均指导学生5人,达到基本要求.毕业创作安排 在第8学期, 第8学期初布置创作基本要求, 中期经过多次修改 稿件,第8学期末经过评审举办毕业展览.
2 本专业成立以来的主要工作,特别是为保证本科教学质量采取的主要措施 本专业自创办以来,执着中国语言文学和艺术学双学科支撑的特色,不断更新教育 观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通识教育为基础、以能力培养 为本位、以改善办学条件为保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技能型的高级书法 人才.把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纳入学院转型发展的总体框架、布局中,各方面取得了 一定的成绩.
一、更新教育理念,明确书法学专业的类型定位和转型路径
(一)从 单纯师范型 转向 多向应用型 贯彻落实关于 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 的战略部署,根据 目前社会上所存在和需求的书法人才,明确书法学专业的类型定位,确定了专业建设发 展规划,构建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创新应 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一是转变高水平大学 强理论探索、弱应用实践 的学科专 业建设的思路和做法,把人才培养的重点放在实践应用上,把学术研究转向知识的开发 和应用性知识的转化上,凸显人才培养的应用性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