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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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2015 年3月16 日起至

2015 年3月20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 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汕头市长江路

8 号电信实业大厦 1807)购买招标文 件,招标文件售价

2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可在报名后

3 天内自行前往采购项目学校现 场勘察,勘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4月8日上午

10 时00 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长江路

8 号电信实业大厦 1807;

递交时间:2015 年4月8日上午

9 时30 分至

10 时00 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 年4月8日上午

10 时00 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江路

8 号电信实业大厦 1807;

一、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为人民币 45000.00 元;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 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

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 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

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教育创强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0754-87123068

电话: 0754-84442312 传真:0754-87123068 传真: 0754-84442312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江路

8 号电信实业大厦

1807 联系地址: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 邮编:515000 邮编:515000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5 年3月16 日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教育创强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ZSKST15-019

5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教育创强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ZSKST1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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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供货清单及交货期:

1、 采购清单及范围: 全镇

19 所中小学校的教育创强设备设施

1 批.包括货物供货、安装、调试、运输、验收及相关 服务.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4525045.00 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若高于最高 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 项目学校正常使用;

3、交货地点及方式: 交货地点:采购项目学校;

交货方式: 本项目采用一次性供货方式, 由中标人自行安排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到项目学校进行 安装工作.

二、 设备一般要求: 1. 所供货物必须是已注册的市场成熟品牌产品,在中国市场有较为成熟用户且具有正式代理渠道 的产品,无知识产权使用纠纷,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检测相关技术标准或有效质 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货物检验合格证明;

2. 所供货物(包括需部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标识明显,准确显示货物型号、规格、 产品生产日期或批(编)号、产品注册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编号、生产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

货物外观清洁,字体清晰、明确,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有 效期限;

3. 所供货物技术规格、标准应符合用户需求书要求,技术参数须提供原厂技术参数文件为凭证;

4. 对于影响货物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在报价文件 中明确列出;

5.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货物制造商颁授的有效代理证书或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有效授 权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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