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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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重大 煤气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2015 年11 月29 日17 时40 分许,位于滨州市邹平县的山 东富凯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凯公司)发生重大煤气中毒 事故,造成
10 人死亡,7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990.7 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山东省委、省政 府高度重视.国务委员王勇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伤员救治和 事故处理,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国家 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郭树清等 领导同志先后作出批示,对伤员救治、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工 作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派员赶赴事故现场, 督导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等工作. 张务锋副省长带领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连夜赶赴事故现 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并对伤员救治、 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依据《安全生产法》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办法》 (省政府令第
236 号)等法律法规,11 月30 日,省政府
2 成立了由省安监局、省经信委、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 和滨州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组成的山东富凯不锈钢 有限公司 11?29 重大煤气中毒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 组) ,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聘请 了煤气生产、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专家组,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 四不放过 和 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 求是、注重实效 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 检测鉴定、模拟试验和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 因、救援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 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 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 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1.山东广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富集团) ,民营股份 制企业,位于滨州市邹平县青阳镇青龙山工业园,2002 年1月8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张广富,注册资本
1 亿元,资产总额
148 亿元,从业人员
4000 余人,年炼钢能力
300 万吨,主要产
3 品为:钢材、焦炭、煤焦油、粗苯、硫磺、水泥、煤气等.主要 生产装置有:750 立方米高炉
3 座,450 立方米高炉
2 座,80 吨 转炉
2 座,60 吨转炉
2 座,100 吨电炉
1 座,50 吨电炉
1 座,
265 平方米烧结机
1 台,130 万吨/年焦化装置
1 套,60 万吨/年 焦化装置
1 套,
40 万吨/年中型棒材轧线
1 套,
40 万吨/年小型棒 材轧线
1 套等. 2.富凯公司,广富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安全环保 等由广富集团直接管理) ,位于滨州市邹平县青阳镇青龙山工业 园,2005 年4月11 日注册成立,由王新军、刘吉志、范恒军、 赵子孝、杨建德等
5 个自然人出资(实为广富集团出资,上述五 人代持股份) ,法定代表人王新军,注册资本
1 亿元,资产总额
26 亿元,从业人员
2000 余人,年炼钢能力
100 万吨,主要产品 为:钢材、不锈钢制品等,主要生产装置有:60 吨转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