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7-16 |
2017 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5,865.80
2018 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6464.80
9 中用于土地收储的债务形成大量土地储备资产;
用于城市轨道交 通、水热电气等市政建设和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设 施建设的债务,不仅形成了相应资产,而且大多有较好的经营性 收入;
用于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债务, 也有相应的资产、租金和售房收入.这些债务项目不仅较好地保 障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要, 推动了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 发展,而且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相当一部分债务项目还有经营 收入作为偿债来源.
(二)陕西省省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至
2017 年底,陕西省省本级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 825.68 亿元,占全省的 23.39%;
或有债务 2705.07 亿元,占全省的 76.61%. 从资金使用方向上看,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 825.68 亿元,主 要用于交通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陕南陕北移民搬迁等;
或有 债务 2705.07 亿元, 主要来源是交通运输项目贷款、 高校贷款等.
(三)陕西省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 陕西省政府性债务规模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债务风险 稳定、可控.陕西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管理工 作,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不断完善相关制度, 着力控制债务规模, 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健全债务管理 规则制定.2015 年4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陕西省政府
10 性债务管理办法》(陕政发〔2015〕18 号),明确了各级政府 性债务统一归口财政部门管理, 并对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做了全 新的规定:一是实行限额控制、统一举借.各级政府举债,需在 中央批准的限额内由省级政府统一发行政府债券, 全省举债额度 由省政府报省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 省财政在全省举债额度内根 据各级举债计划、债务风险及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各级政府和 省级部门的举债额度,报省政府批准后下达,除此之外各级政府 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举债.二是纳入预算管理.各级政府要将一 般债务收支纳入公共预算管理, 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 预算管理,强化监管,并实行债务公开.三是强化监督机制.建 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常态化债务审计机制, 将政府性债务管理 纳入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强化责任追究,逐步 形成 借、用、还 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 二是积极做好政府债券自主发行工作.2015 年起,按照中央 有关政策要求,我厅成立了政府债券发行领导小组,开展信用评 级、组建承销团、 制定债券发行计划等工作,与债权人、 债务人、 各级财政部门进行了三方数据核对, 制定了债券发行兑付办法及 招标发行规则等一系列工作, 顺利完成了全年各批次政府债券发 行.同时对债券资金使用、拨付、会计核算等后续工作提出明确 要求,切实加强债券资金管理. 三是完善债务统计制度和风险预警机制.近年来,我省数次 组织市、县和省级有关部门进行了债务统计软件培训,明确操作
11 要求,统一填报口径,规范数据填报工作,强化财政部门对填报 数据的审核力度,确保债务数据能全面、准确、真实反映全省政 府性债务情况,实现对政府性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在 摸清债务底数的基础上, 我省建立了覆盖全省各市县的风险预警 机制,以国际通行的债务率、逾期债务率等风险衡量指标,对各 市县债务风险进行监控,及时提示市县注意防控风险,敦促市县 严控新增债务,加大偿债力度,逐步降低债务风险,确保全省政 府性债务规模适中、风险可控. 四是建立债务考核约束机制.近年来,陕西省进一步加强了 市县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考核力度, 对债务风险较高的市县进行扣 罚,对风险控制较好市县进行奖励,督促市县进一步加强债务管 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今后将每年对市县和省级部门政府债务 风险进行预警通报并上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