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16 |
2016 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核查机构名称(公章)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核查报告签发日期:
2017 年4月30 日 核查基本情况表 排放单位 名称 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 联系人 张星全 联系方式 (电话、email)
15065331688 zhy0102400@163.
com 排放单位是否是委托方? 是否排放单位所属行业领域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行业代码 2614)、无机盐制造(行业代 码2613) 排放单位是否为独立法人 是 核算和报告依据 《氟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温室气体核查期
2016 年 温室气体种类 CO2 经核查后的排放量(tCO2) 2533979.95 核查结论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CEC )受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受核查方 )委托,对受核查方在核查期(2016 年1月1日-2016 年12 月31 日)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了核查核证.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参考指 南》、《氟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 标准要求,对 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了第三方核 查.经文件评审和现场核查,CEC 形成如下核查结论: 1)经核查,核查组确认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 基本情况、核算边界、活动水平数据、排放因子数据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基本符合《氟 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的相关要求. 2)2016 年度受核查方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查结果声明如下: 排放类型
2016 年tCO2e 化石燃料燃烧 CO2 的排放 6279.78 HCFC-22 生产过程 HFC-23 排放 1835379.00 HFC-23 转化成 CO2 的排放 2453.22 HFCs 生产过程副产物及逃逸排放 253264.50 净购入电力排放 248621.48 净购入热力排放 187981.97 合计 2533979.95 3)核查准则中所要求内容已在本次核查中全面覆盖,核查过程中无未覆盖到的问题. 核查组长 曹丹丹 签名 日期 2017.4.30 核查组成员 陆宇豪 技术复核人 张子甲、 徐玲华 签名 日期 2017.4.30 批准人 张小丹 签名 日期 2017.4.30 目录1. 概述.1 1.1 核查目的
1 1.2 核查范围
1 1.3 核查准则
1 2. 核查过程和方法.3 2.1 核查机构及人员
3 2.2 核查时间安排
3 2.3 核查过程、核查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评审
3 3. 核查发现.4 3.1 重点受核查方基本情况的核查
4 3.1.1 单位简介及组织机构.4 3.1.2 产品服务及生产.4 3.1.3 能源统计情况.5 3.2 核算边界的核查
5 3.3 核算方法的核查
6 3.4 核算数据的核查
6 3.4.1 活动数据及来源的核查.7 3.4.2 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数据及来源的核查.9 3.4.3 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查.10 3.5 其他核查发现
14 4. 核查结论.15 4.1 核查报告与方法学的符合性
15 4.2 年度排放量声明
15 1 1. 概述 1.1 核查目的 受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委托,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CEC )作为第三方核查机构之一,独立公正地开展核查工作,确保 数据完整、准确.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 ,核查的具体 目的包含如下内容: (1)为企业准确核算自身温室气体排放,更好地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 划、策略提供支撑;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制度,建立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 的质量保证体系,促进企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