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07-16 |
5、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取得方式的变更及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过程中发 生的费用由兴盛源承担,这些费用是指办理规费、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上 述第
3 条的约定办理. 此外,协议还约定如一方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
(三)划拨土地的处置方案及涉及的相关审批程序
2015 年10 月23 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大兴分局根据兴盛源申请出具了 《土 地权属审查告知书》 (编号:兴权属审(2015)字第
86 号) ,用于办理现状出让 手续参考.2015 年12 月7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大兴分局出具《情况说明》 , 确认上述划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大兴县药材公司, 其现已为兴盛源办理完权属审 查手续, 因该土地出让手续须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区国土资源分局无此权 限) ,其已告知兴盛源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0-3-4 兴盛源正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准备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相关资料,后续将 根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完成土地出让手续.
(四)不纳入评估范围的原因 兴盛源上述在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基准日土地出让手续尚未完成, 需向 国家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及各种规费未支付, 需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支付的(按每平米 11,045.00 元计算)的土地价款未支付,鉴于 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 兴盛源在法律上实质未取得该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各项权 益.因此,根据谨慎性原则,兴盛源使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纳入本次交易拟购 买资产的评估范围.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2015 年7月,同济堂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若因划拨用地问题给兴 盛源造成损失, 同济堂控股将对其进行全额补偿, 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 兴盛源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手续,根据同济堂控股及实际控制 人出具的承诺, 上述划拨用地问题不会给兴盛源造成损失,不会对本次重组产生 实质性影响;
评估师未将上述土地纳入评估范围,是谨慎的、适当的,不会对本 次重组的交易作价产生实质性影响.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兴盛源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手续,根据 同济堂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上述划拨用地问题不会给兴盛源造成损 失,不会对本次重组产生实质性影响;
评估师未将上述土地纳入评估范围,是谨 慎的、适当的,不会对本次重组的交易作价产生实质性影响. 2.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市场维护费的具体构成、用途及合 规性.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报告期内,同济堂医药市场维护费主要由业务人员驻外补助、房租、货物配 0-3-5 送转运费、交通费、住宿费,招待费、日常行政费用、会议费、咨询费、培训费、 广告(宣传)费等构成.同济堂医药上述费用主要用于业务人员出差地点生活物 资采购、住宿、交通、客户答谢餐饮招待、货物中转力资费、产品宣传介绍的场 地承租、印刷及随赠答谢客户小礼品(如试用样品、米面油等小包装生活物资) 等支出. 同济堂医药上述各类费用是基于公司在同医药生产厂家、 医药销售商家等供 应商发展采购业务及向商业公司、医疗机构、药店批发配送药品过程中,同济堂 医药所派出业务人员为帮助公司优化产品、优化库存、优化渠道、优化物流配送 等增效降费而发生的合理支出.主要用途包括:开展的诸如市场调查、寻找优势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