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07-16 |
一、培训原则
(一)教职工培训工作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并重、 理论与实践统
一、按需培训的原则.
(二)教职工培训工作坚持知识更新与提高专业技能并重的 原则.
(三)教职工培训坚持分类管理,以不影响学校整体工作运 行为原则.
二、培训办法
(一)各单位应在确保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根据学科(专业) 建设、工作需要及人才需求预测,合理制定、统筹安排本单位人 员培训进修计划.
(二)学校优先推荐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培养对象、国家 级与省(部)级重点学科(实验室) 、紧缺专业及新兴学科的教师 在职培训进修;
其他人员根据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业绩, 并结合年度考核结果,择优安排. ―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批准培训进修申请:
1、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未被聘用者;
2、近三年内出现教学事故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
3、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
4、其他原因不适合选送者.
三、培训进修的内容
(一)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在职进修学习,取得国家承认 的学历或学位,包括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等.
(二)继续教育:为适应岗位需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 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而进行的非学历、学位教育,包括国内外访 问学者、研讨班、业务培训班、博士后研究等形式.
四、培训进修的管理
(一)学历、学位教育
1、报考条件 ①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包括研究生的政治、业务、身体和 年龄等条件;
②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工作认真负责,工作量饱满,较好地 履行了本岗位职责;
③报考与所从事工作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专业;
④各类岗位人员需满足一定到校工作年限方可报名进行学 历、学位教育,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需满足
2 年到校工作年限, 受聘其他岗位人员需满足
4 年到校工作年限. ―3―
2、报考类型 ①在职委托培养研究生;
②国家统招统分研究生.
3、报考程序 ①报考者到人事与专家工作处领取申请表(可在人事与专家 工作处网站下载) ,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
②各单位负责人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审查并在申请表上签 署意见;
③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对报考人员审核;
④批准后,报考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培训机构报名.
4、学习期间的管理 ①各类岗位人员被培训机构录取后需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 方能履行报到手续;
报考国家统招统分研究生人员录取后,不再 受聘原有工作岗位,与学校解除聘用关系并办理档案调转手续;
②专任教师在职攻读研究生期间,需承担单位安排的学校教 学、科研及学科(专业)建设等任务;
③学习期间不得随意变更学习学科方向和培训机构;
④学习期间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的,可以按学校 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
(二)非学历、学位教育培训
1、进修条件 ①学校从事教学科研、 管理、 服务工作第一线的在职教职工;
―4― ②积极承担相应的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任务,工作认真负 责,较好地履行了本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