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9-07-16

③进修内容应与所从事工作岗位要求相适应;

④优先推荐中青年学术骨干及新兴学科的教师.

2、进修方式 包括访问学者、青年骨干教师国内外研修、研讨班、博士后 研究等形式.

3、申报程序 ①个人向所在单位提交进修申请;

②单位根据个人业务情况,结合本单位培训进修计划,提出 推荐人选;

③人事与专家工作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必要时 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

④批准后,报考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培训机构报名.

五、培训进修经费的审批与管理

(一)学校每年拨出专项经费用于教职工培训进修;

各单位 应于每年十二月底之前将审核后的培训人员名单、培训内容、培 训形式、培训时间及经费预算等材料报送人事与专家工作处、教 务处审批.

(二) 经学校批准的国内外访问学者、 青年骨干教师进修班、 研讨班、短期培训班等非学历培训计划,由学校相关部门支付培 训经费;

学历、学位教育不给予经费资助. ―5―

(三)教职工在攻读全日制学历、学位期间的岗位津贴,由 各单位根据其实际业绩表现和受聘岗位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综合 按一定的比例发放.

六、培训进修的考核

(一)教职工全脱产参加半年及以上的培训,应与选派单位 就培训内容、形式、时间、费用、考核办法、目标业绩等签订协 议.

(二)培训人员结业后,须将进修成绩、结业证明等材料交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存档,同时向相应的业务部门及本单位作 进修结业汇报.

(三)对于未能按要求完成任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学 校不予经费资助,并视具体情况给予必要的处理:

1、培训进修未完成规定进修计划的;

2、培训进修期间拒不承担单位安排工作任务的;

3、培训进修期间与学校及岗位受聘单位长期失去联系的;

4、培训进修期间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其他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教职工培训工作,加强责任意识, 以不影响本单位工作为原则,适时适当派出各类人员进行培训.

(二)各单位应做好培训的推荐审核、派出管理、结业考核 等工作,做到"谁派出,谁管理,谁考核" ,争取让教职工通过培 训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6―

(三)全脱产博士后研究人员参照学历、学位教育培训管理 办法执行,培训期间需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服务期 限、违约赔偿等内容.

(四)出国访问、进修的,参照《东北林业大学教职工出国 管理办法》 和 《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 (试行) 》 执行.

(五)校内自收自支、独立核算单位职工培训费用,由各单 位自行承担.

(六)未经学校批准,通过其他途径进行的各种培训,学校 不予备案.

八、本办法由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东北林业大学教职工培 训管理办法》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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