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7-16 |
1 非移民签证对象是希望在美国暂时(非永久)期间停留的其他 国家公民.
期间视非移民类别而有所不同.美国非移民签证下 有40 种以上的类别, 每个类别都有个别的、 不同的用意.举例 而言, 某些类别允许在美国暂时受聘.其他类别允许观光客 观光、 学生读书、 外交官在美国促进祖国权益等等. 我们了解计画可能会改变.如果您原本来到美国的原因有改变, 您可以在合法开始继行您希望进行的活动以前, 提出申请要求变 更您的非移民身分.此项指南包含如何在美国境内, 申请将您目 前非移民身分变更到另一个非移民身分的资讯. 我如何知晓我是否符合变更在美国身分的资格? 若有下列情况, 您可以申请变更您在美国的身分: ? 以非移民身分合法入境美国;
? 无任何导致您丧失取得移民利益资格之行为;
? 在以另一个身分重新入境以前, 没有其他的因素让您必须离 开美国(例如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官员可能认为您应该在 重新入境美国以前先取得新的签证) ;
以及 ? 您可以透过邮寄或者是网路填表 (e-filing) 的方式提交申请 变更身分;
或者您也可以透过 USCIS ELIS 网站, 在I-94 或 入出境纪录上面所注名的签证到期日之前, 运用网路提交身 分变更申请(在一些非常少见的情况下, 美国公民与移民服 务局可以接受过期申请. ) 请注意: 您在依照新的非移民类别在美国的整个提留期间内, 护 照都必须有效. 我如何知晓我是否不符合变更在美国身分的资格? 如果您以下列任何非移民身分入境美国, 您不能变更非移民身 分, 必须离开美国: C (过境外国人) D (工作人员) K-1 或K-2 (未婚夫(妻)与未婚夫(妻) 之眷属) K-3 或K-4 特定美国公民夫妻和 未成年子女 S (证人或密告人) TWOV (无签证过境) WT 或WB (在免签证计画下, 您可领有 绿色的I-94W 表格, 即免签证 出入境纪录) 如果您以下列任何非移民身分入境美国, 您要求变更非移民身分 的能力有某些限制: J-1 (交换访问者, 有 2年国外居住规定者, 除了某些 例外情况外, 不能变更身分) M-1 (职业学校学生不能变更为 F-1 学生) (即使因为职业 训练的关系, 职校学生可能符合H类签证的条件;
他(她)也不能变更身分、 持有任何 H 类签证) 请注意: 如果您属於上述任何类别, 您必须在您的 I-94 过期以前 离开美国. C2 客户指南 我是非移民 我应该如何... 变更成为其他非移民身分? M-577 (2013年2月) N
2 我是非移民…我应该如何…变更成为其他非移民身分? M-577 (2013年2月) F (学术学生与受扶养人) G (外国政府官员、 某些直系亲属及员工) H-4 (暂时技术或非技术工作者与受训者的 受扶养人) L-2 (公司内部调职人的受扶养人) M (职业学生与受扶养人) N (某些已取得已取得特殊移民身分之人 的父母与子女) NATO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代表人、 官员、 员工 与直系亲属) O-3 (特殊能力外国人及其助理的受扶养人) P-4 (运动员与艺人的受扶养人) R-2 (宗教工作者的受扶养人) TD (北美自由贸易协议下加拿大人与墨西哥人 的受扶养人) 请注意: 属於同一类别的所有家人(配偶与未满21岁未婚子女) , 可以用同一张 I-539 表格申请.请注意, 在申请时请提交所有规 定的证明文件. 我是否能透过USCIC ELIS网路, 藉由提交 I-539表格的方式 延长或改变非移民身分? 部分申请人目前可以透过网路申请延长非移民在美的居留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