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17 |
2017 年11 月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怀远万福 50MW 风电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安徽省怀远县河溜镇、 万福镇和兰桥乡芡河沿岸, 北纬 32°56′ ~33°00′,东经 116°52′~117°00′,场址区域高程范围 20m~30m.
建设单位:怀远县国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总投资:总投资为 4.0 亿元 建设工期:建设工期为
1 年(2019 年1月建设,2019 年12 月完工). 建设概况: 装机总容量 50MW, 共安装
25 套单机容量为 2000KW 的风电组, 每台机组连接一座箱式变电站,以2回35KV 架空集电线路接入新建配套
1 座110KV 升压站,升压站安装一台 110/37kV、50MVA 有载调压变压器,升压站以
1 回110kV 线路接入 110kV 系统(送出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预计理论 发电量 13796.1KWh,年上网电量 9690.5 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 1938h, 平均容量系数 0.221.
3 1 公众参与的依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006【28 号】)
第一章第 五条: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 中,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 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2 公众参与原则 国家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公众参与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 利的原则.
3 公众参与对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地域、职业、专业知识背景、 表达能力、 受影响程度等因素, 合理选择被征求意见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 公众参与目的 公众参与是项目建设方与评价单位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信息交流,目的 是使公众了解项目的建设情况,发布他们的意见和看法.评价专业人员将公众 的意见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和设计部门,以便在建设中充分考虑公众的利益, 并采取适当的环保措施,消除或减轻对公众利益不利的影响,使规划设计更合 理完善. 公众参与在我国实施以来的实践表明,重视社会各方面人员和受影响区的 公众对项目环境问题的关心,让公众了解项目开发建设情况换来了广大公众的 理解和支持,从而使项目能顺利的实施.
5 公众参与方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 方式, 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我们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写阶 段采用了媒体公示、现场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
4 5.1 媒体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28 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公众 参与要坚持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并要求公开环境信息和征求公众意 见.为此,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在 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向公众进行了两次公示(见附件). 第一次网络公示时间为
2017 年9月28 日起
10 个工作日;
公示主要内容为:
一、项目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