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7-17 |
5、其他应收款 债务人名称 科目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备注 广东信达化纤有限公 司(保证金) 其他应收 款225,000.00 157,500.00 租赁保证金(春 晖已收回) 江门外海运输实业有 限公司 其他应收 款278,505.22 264,579.96 提单保证金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 司江门分公司 其他应收 款18,924.30 17,978.09 电费(春晖已收 回)
3 合计 522,429.52 440,058.05
6、其他流动资产 名称 科目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备注 前期多交所得税税 金 其他流动 资产 4,187,426.46 4,187,426.46 以上标的资产及负债中应移交未移交资产共
6 项,账面净值合计金额为 7,456,468.93 元.
(二)由于各种原因,标的资产及负债中以下列示的六项负债未能移交给弘 和投资.处理方式:该部分负债按账面净值金额合计 40,863,286.85 元由弘和 投资支付给春晖股份.
1、短期借款 债权人名称 科目 账面原值 备注 开平农村信用社 短期借款 29,000,000.00 银行借款
2、应付账款 债权人名称 科目 账面原值 备注 佛山华阳新利水处理 有限公司 应付账款 1,275.00 货款(春晖已经结清)
3、应付利息 债权人名称 科目 账面原值 备注 各贷款银行 应付利息 416,693.76 计提利息
4、应交税费 负债名称 科目 账面原值 备注 增值税 应交税费 5,437,812.59 土地使用税 应交税费 717,815.66 房产税 应交税费 1,395,465.40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 325,269.25 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 139,401.11 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税费 92,934.07 代扣个人所得税 应交税费 1,047,656.93 印花税 应交税费 -0.03 合计 9,156,354.98
5、应付股利 债权人名称 科目 账面原值 备注 股东 应付股利 1,513,063.42
6、其他应付款 债权人名称 科目 账面原值 备注 董事会基金 其他应付款 775,899.69 董事会基金 以上标的资产及负债中应移交未移交负债共
6 项,账面净值合计金额为 40,863,286.85 元.
4 综上所述, 应移交未移交的资产金额为 7,456,468.93 元, 该部分资产的金 额由春晖股份支付给弘和投资;
应移交未移交的负债金额为 40,863,286.85 元, 该部分负债的金额由弘和投资支付给春晖股份. 以上应移交未移交资产及负债相 抵后,弘和投资应向春晖股份支付 33,406,817.92 元.
四、剩余款项支付 根据上述内容,弘和投资应支付给春晖股份的本次交易转让价款为 251,756,861.29 元, 弘和投资应支付给春晖股份的应移交未移交资产负债的差 额为 33,406,817.92 元,两项共计为 285,163,679.21 元. 双方确认,弘和投资已于
2017 年5月27 日向春晖股份支付转让首期款 148,175,200.00 元,截至《交割确认书》签署之日,弘和投资还需向春晖股份 支付款项 136,988,479.21 元,其中:103,581,661.29 元为转让价款;
33,406,817.92 元为应移交未移交资产负债的差额. 根据《转让协议》 ,在交易标的全部交付弘和投资或弘和投资指定第三方名 下(含土地、房屋、股权全部过户至弘和投资或弘和投资指定第三方名下)的30 日内,弘和投资向春晖股份全额支付剩余转让价款.双方确认,春晖股份已 完成全部交易标的的交付义务, 弘和投资应于 《交割确认书》 签署后的
30 日内, 向春晖股份全额支付剩余转让价款 103,581,661.29 元以及应移交未移交资产 负债的差额为 33,406,817.92 元. 自弘和投资支付完上述全部款项后,本次交易完成,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履行 完毕,双方各自对相应的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并各自对相应的 负债承担偿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