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17 |
可以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 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二十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 险人,保险人可以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 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该:
(一)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 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及时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 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 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 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三)保护事故现场,允许并且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合同、财产损失清单、发票、 费用单据、有关部门的证明以及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5 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单证提供义务,导致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