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7 |
3 《限值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本项目不在《限值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
4 《江苏省限值用地项目目录 (2013 年本)》、《江苏省禁 止用地目录(2013 年本)》 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值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目录(2013 年本)》 中.
5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 经查,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 要求. 政策相符性分析 (1)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相符性 苏州工业园区的功能定位是国际领先的高科技园区、国家开放创新试验区、 江苏东部国际商务中心、苏州现代化生态宜居城区;
产业发展方向主要有主导产 业、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并且严格入区产业和项目的环境准入.制定严格的 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禁止高污染、高耗能、高风险产业准入,禁止新建、改建、 扩建化工、印染、造纸、电镀、危险化学品储存等项目. 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春辉路
5 号跨春工业坊
9 号D栋现有厂房内,该项 目地属于规划工业用地,用地性质符合规划要求,符合苏州工业园区发展产业定 位.? (2)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 年修订)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 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本项目属于太湖三级保护区,本项目 不在本条例中第四十
五、四十七条中禁止、限制类的企业名录中,因此本项目符 合太湖流域相关的规定,符合条例中规定. 根据《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太湖一级保护区之内禁止新建、扩建向水
7 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除外;
太湖
一、
二、三级保护区之 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含磷、氮等污染物的项目. 本项目距离太湖 19.7km,位于太湖三级保护区,本次项目无氮、磷生产废水 排放,不在《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第四十五条中禁止、限制类的企业名录中,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园区 污水厂的排放额度内.因此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相关的规定.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 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 法关闭.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设置的行业,各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符合 管理条例要求. (3) 两减六治三提升 相符性分析 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7]30 号) 、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 两 减六治三提升 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发[2016]47 号)、《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苏州市 两减六治三提升
13 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 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