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7-17 |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
2018 年4月4日?债券付息日
2018 年4月9日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014年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 (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4月9日(因2018年4月7日为休息日,故付息日顺延 至期后第1个交易日)支付自2017年4月7日至2018年4月6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 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2014 年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14 东兴债 (122353).
(三)发行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债券规模和期限: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20 亿元,期限为
4 年期, 附第
2 年末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017 年4月7日公 司对有效登记回售的"14 东兴债"持有人实施回售,回售金额为 476,000 元.因此,本期债券本计息期间规模为 199,952.40 万元.
(五)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 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4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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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方式: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七)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4.89% ,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附第
2 年末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第2年末,我公司选 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因此,本期债券本计息期间债券利率为 4.89%.
(八)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5 年4月7日起至
2019 年4月6日止;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5 年4月7日至
2017 年4月6日.
(九)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6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4 月7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6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4 月7日.
(十)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19 年4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17 年4月7日. (十一)信用级别: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7]456 号),公司的主体长期信 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14 东兴债"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十二)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5 年4月27 日在上海交易所上市 交易. (十三)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4.89%,每手"14 东 兴债" (每手
10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8.90 元 (含税).
三、本期债券本次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