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17 |
在制品的账面价值为 3,437.97 万元,贵州林泉与贵阳林泉约定转让价格为 4,292.32 万元.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一)资产转让合同书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1、交易双方名称:贵州航天林泉电机有限公司和贵阳航天林泉科技有限公
3 司.
2、交易标的物:机械加工设备、特种工艺设备、产品装配用专用设备和检 测仪器仪表等资产.
3、交易价格:本次资产转让以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 中威华德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资产净值为定价参考依据, 交易价格按资产 评估净值计算.
4、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转让价款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一次性支付给贵阳航天林泉科技有限公司.
5、合同生效条件:合同须经有权部门批准及贵州航天林泉电机有限公司和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按内部决策程序审议批准后生效.
(二)流动资产转让合同书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1、交易双方名称:贵州航天林泉电机有限公司和贵阳航天林泉科技有限公 司.
2、交易标的物:原材料、在制品.
3、 交易价格: 本次流动资产转让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转让价格 (含税) .
4、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转让价款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一次性支付给贵阳航天林泉科技有限公司.
5、合同生效条件:合同须经贵阳航天林泉科技有限公司、贵州航天林泉电 机有限公司和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按内部决策程序审议批准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贵州林泉本次拟收购的贵阳林泉资产,主要是生产经营电机所需的加工设 备、检测和试验仪器,设备技术状态良好,也是贵州林泉实施募集资金技改项目 需要引进的设备;
拟购入的存货,系贵州林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的原材料、 在制品.通过本次交易安排,贵州林泉妥善解决了占用关联方资产、相关业务关 系承接的问题,由此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制、生产和销售系统,有利于公司提高电 机系列产品的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强电机产业.同时也有效避免了同 业竞争,减少了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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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苏东林、 陈怀谷、 史际春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关联方资产的议案》和《关于控股子公司购 买关联方存货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2、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 贵州林泉本次收购资产和购买存货的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平诚信的原则, 经 交易双方协商,收购固定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贵阳林泉相关资产的评估净值;
购买存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贵阳林泉相关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 公司及子公司利 益得到了必要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没有参 加议案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 、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同意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关联方资产的议案》和《关于控股子公司 购买关联方存货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贵州航天电器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