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17 |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体育局
2019 年1月1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3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 经济补偿办法
一、实施范围
(一)经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审批,正式办理运动员招录聘用手续,人事劳动关 系在自治区体育局所属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优秀运动队且 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自愿选择自主择业的退 役运动员.
(二)以下运动员不列入自主择业经济补偿范围: 1.已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运动员;
2.受过开除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的退役运动员;
3.因擅自离队或因违纪、违规、违法等原因造成非正常 退役的运动员;
4.不服从组织安排,因个人原因要求停训的退役运动员. 5. 运动年限不满
2 年(含2年)的退役运动员.
二、补偿标准 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由基础安置费、运 龄补偿费和运动成绩奖励三部分组成,根据运动员的运龄、运 动成绩和本人退役前的体育基础津贴等因素确定,其标准为:
(一)基础安置费.即对退役运动员与运动队依法依规解 除聘用劳动关系的一种补偿,主要用于退役运动员的基本安
4 家、再就业所需的基本职业技能学习培训等.其标准:运龄满
8 年(含)以上的,按照我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 年平均工资的
3 倍发放;
满4年不满
8 年的,按2倍发放;
4 年以下的,按1倍发放. 因伤病原因导致聘期不满
4 年的退役运动员,经相关机构 鉴定难以治愈,不能继续从事体育专业训练的,报自治区体育 局批准可按照我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 资2倍的标准发放基础安置费.
(二)运龄补偿费.即对退役运动员在训期间因训练参赛 造成身体伤害的一种补偿.运龄补偿费与本人实际运动年限和 退役前体育基础津贴水平挂钩,运龄每满一年发给本人
4 个月 的体育基础津贴.不满一年超过半年的,按3个月发放.不满 半年的,按2个月发放.
(三)运动成绩奖励.即对退役运动员在训期间,参加国 内外正式比赛取得的录取名次(奥运项目前八名、非奥运项目 前六名)成绩给予奖励.集体和团体项目的非主力队员按相应 标准的 70%计算成绩奖励;
所有成绩按其最高奖励标准只计一 次,不累计.成绩奖励的具体项目和标准见附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