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9-07-17 |
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 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调整管道天 然气配气价格及非居民销售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收到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 非居民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发改规字[2019]9 号) . 主要内容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 规定,本次气价调整范围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管道天然气 配气价格及非居民销售价格.
(一)配气价格是指广州市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通过城镇 燃气管网向用户提供燃气配送服务的价格,分为高压配气价 格和低压配气价格.
(二)非居民销售价格是指广州市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通 过城镇燃气管网将燃气销售给非居民用户的价格,分为高压 销售价格和中压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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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主要内容
(一)高压配气价格为 0.19 元/立方米,中低压配气价 格为 0.81 元/立方米.
(二)中低压非居民销售价格为 3.46 元/立方米. 上述价格均为基准价格(含税) ,供需双方可以基准价 格为基础,在上浮 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价格.
三、上述价格自
2019 年7月1日起施行. 上述价格调整,是广州市及公司为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广州市管道天然气 利用的重大举措,短期内将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长期来看将有利于广州市管道天然气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四、备查文件: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管道 天然气配气价格及非居民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发 改规字[2019]9 号)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