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9-07-18 |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受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 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所对应的中材国际 (股票代码: 600970) 股份 1,926,870 股及相关应补偿现金和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判决和 执行结果均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但该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 大影响.
2018 年9月11 日、
2018 年9月27 日,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公司" 、"中材国际")分别发布《关于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项进展 公告》 (临2018-040) 、 《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实施进展暨股份变动公告》 (临2018-041) ,披露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安徽节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徽节源")100%股权项目的业绩补偿事项有关进展和后续安排. 截至目前,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安徽节源 100%股权项目的业绩补偿义务人之 一张锡铭仍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为维护公司利益, 公司就业绩补偿义务人张锡 铭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事宜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法院受理. 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受理情况
2019 年3月15 日, 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开庭传票,公司 要求张锡铭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诉讼已获法院受理.
二、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起诉理由
2015 年5月29 日,公司与安徽节源原股东张锡铭等八位股东签订《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 , 约定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张锡铭等持有的安徽节源 100% 股权. 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施完毕.在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过程中,公司与张锡铭等七位补偿义务人签订了《关于安徽节源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 (以下简称 《业绩补偿协议》 ) , 对安徽节源
2015 年至
2017 年的利润承诺和补偿安排作出约定. 因安徽节源未能完成业绩承诺, 公司与张锡铭等补偿义务人于
2018 年5月9日签订《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暨回购协议》 (以下简称 《股份转让暨回购协议》 ) ,约定公司以 0.12 元价格定向回购张锡铭所持有的 1,926,870 股应补偿股份,张锡铭应返还现金红利 389,227.74 元. 上述股份回购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 按约定支付了股份转让对价,但张锡铭未履行股份补偿义务,尚有 299,631.61 元现金红利未向公司返还.
(二)诉讼请求
1、判令张锡铭按照《股份转让暨回购协议》约定向公司补偿 1,926,870 股 股份;
2、判令张锡铭如无法足额向公司交付上述股份,则应将交付不足部分的股 份数折算现金赔偿公司;
3、判令张锡铭按照《股份转让暨回购协议》约定向公司返还 299,631.61 元已分配现金红利及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损失;
4、判令张锡铭承担本案受理费、律师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判决和执行结果均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但该诉讼事 项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