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9-07-18
== 裁决书[案件编号:CND-2019000022] 投诉人:桥水联合有限公司 (BRIDGEWATER ASSOCIATES, LP) 地址:美国康涅狄格州西港格伦戴宁街

1 号(1 GLENDINNING PLACE WESTPORT, CONNECTICUT 06880, U.

S.A.) 代理人:北京市东权律师事务所 赵琳、刘洋 被投诉人:北京领秀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 荣华中路

10 号亦城国际大厦 争议域名:bridgewaterassociates.cn、bridgewaterassociate.cn 注册机构: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万网)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北京1裁决书(2019)中国贸仲域裁字第

0037 号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 (下称域名争议 解决中心)根据

2014 年11 月21 日生效实施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 中心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下称《解决办法》 ) 《中国互联网 络信息中心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 (下称 《程序规则》 ) 《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补充规则》 (下称《补充规则》 )的规定以及投诉人 桥水联合有限有公司(BRIDGEWATER ASSOCIATES, LP)于2019 年5月20 日针对域名 bridgewaterassociates.cn bridgewaterassociate.cn 以北京领秀科技有限公司为被投诉人向域 名争议解决中心提交的投诉书,受理了有关 bridgewaterassociates.cn bridgewaterassociate.cn 域名争议案. 案件编号 CND-20190000022. 现本案已审理终结. 本案专家组根据《解决办法》 《程序规则》 和 《补充规则》的规定作出本裁决.现将本案案件程序、基本事实、当 事人主张、专家组意见和裁决分述如下:

一、案件程序

2019 年5月20 日,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收到投诉人提交的投诉 书.

2019 年5月21 日, 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投诉人 确认收到投诉人的投诉书, 并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阿里云计算有限公 司(万网)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传送信息确认函,请 求提供其 WHOIS 数据库中有关本案所涉域名的相关信息.

2019 年5月21 日,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万网)回复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确认本案所涉争议域名由其提供注册服 务,争议域名目前状态为有效,现争议域名持有人为本案被投诉人.

2 2019 年5月23 日,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以电子邮件向投诉人传 送投诉书确认及送达通知书, 确认投诉书已经审查合格并送达被投诉 人,本案程序于

2019 年5月23 日正式开始.同日,域名争议解决 中心以电子邮件和邮政快递向被投诉人传送并发送书面投诉通知, 告 知被投诉人被投诉的事实, 并说明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已按 《程序规则》 和《补充规则》的规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被投诉人传送了投诉书 及附件.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并于同日以电子邮件向 CNNIC 及争议域 名的注册服务机构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万网)传送程序开始通知.

2019 年6月12 日,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收到被投诉人提交的答 辩书.同日,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以电子邮件向投诉人传送被投诉人的 答辩书. 由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都选择一人专家组审理本案,根据《程序 规则》和《补充规则》的规定,本案应由一人专家组进行审理.域名 争议解决中心于

2019 年6月13 日向董炳和先生发出列为候选专家 通知,征求候选专家的意见.同日,董炳和先生回复同意接受指定, 并保证独立、公正地审理本案.

2019 年6月13 日,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以电子邮件向双方当事 人及上述拟指定专家传送专家指定通知, 确定指定董炳和先生为本案 独任专家,成立一人专家组审理本案.同日,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将案 件移交专家组. 根据 《程序规则》 的规定, 专家组应于成立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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