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9-07-18
1 东软学院校〔2019〕46 号 关于印发广东东软学院

2019 年职称评审方案 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 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人〔2017 )

5 号)等文件精神,依据 《广东东软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

2019 年 职称评审工作,规范职称评审管理,特制定《广东东软学院

2019 年职称评审方案》 ,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东软学院

2019 年职称评审方案 广东东软学院

2019 年5月17 日 广东东软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9 年5月17 日印发

1 附件: 广东东软学院

2019 年职称评审方案 根据《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 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人〔2017 )

5 号)等文件精神,依据 《广东东软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

2019 年 职称评审工作,规范职称评审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受理范围 1.初次职称认定.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工作后,符合初次认 定职称条件的教师,包含本科毕业生认定初级职称、硕士和博士 研究生毕业认定中级职称等. 2.职称评审范围:教学系列、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图 书资料系列. 3.除上述范围外的其他系列职称评审, 由学校负责审核推荐, 报送至相关专业的评审会评审.

二、评审标准 1.根据评审范围及岗位设置,学校教师各系列职称评审标准 和条件参照《广东东软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执行. 2.申报人提供的工作经历(能力)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著 作等,都必须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申报材料的时效均 截止于

2019 年8月31 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等,不作 为本次评审的有效材料.

2

三、2019 年教师职称评审和聘用计划 依据《广东东软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办法》中的专业技术岗位 设置设定和现有专业技术岗位数量情况,2019 年我校教师岗位评 聘计划如下表 : 级别 高级 副高 中级 初级 拟新聘岗位数

4 20

44 34

四、评审程序 阶段一:6 月-8 月1.个人申报 申报人根据学校发布的职称评审工作通知要求,向所在系部 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申报人应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 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作出承诺. 阶段二:8 月-9 月2.评前材料公示 所在系部将申报者的送评材料公开展示

7 个工作日后,由所 在系部在相应的申报栏目中签章证明公开展示的结果. 3.资格审查 (1)学校各系部推荐评审的申报人员,由各系部进行资格审 查和初审. (2) 各系部对符合基本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者推荐到人力资 源部,学校召开职称申报审查小组会议,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

3 查,并将审查情况反馈至各系部. 4.通讯评审 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自选

2 篇(部)代表作报人力资 源部, 由学校统一组织送审, 送审价结果分: "完全达到" 、 "达到" 和"尚未达到" .院外同行学术评议结论中有超过半数以上为"尚 未达到"的,当年不再参加后续评审. 阶段三:9 月-10 月5.个人述职 前资格审查通过且申报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需在所在系部述 职,汇报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及主要成绩.其中各系部评议通 过推荐到学校高评委的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还需在相应的学科组 进行答辩. 6.系部推荐 系部职称推荐委员会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 评议推荐,并对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进行排序,报送学校.达到 评审条件的人员方可推荐到学科组评审. 7.学科组评审 学科组进行差额评审,通过人员方可推荐到学校各级评委会 评审. 8.学校高、中级评委会评审 前副高级以上经高评委会评审, 中级及以下经中评委会评审. 阶段四:10 月-11 月49.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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