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07-18 |
7 个工作日. 10.评审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备案. 11.制证发证.学校按省人事厅相关要求完成制证发证工作. 12.职称聘任.学校对通过本次职称评审的人员进行聘任,兑 现工资待遇.
五、评审费用 按照《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的通知》(粤人发〔2007 ]
35 号)执行,即高 级评审费每人
580 元、论著鉴定费每人
200 元、答辩费每人
140 元,中级评审费每人
450 元,初级评审费每人
280 元.
六、其他说明 本方案其他未尽事项均按照《广东东软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办 法》等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