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10-09

1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 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16年8月23日,昆明中院作出(2016)云01民破6号《民事裁定书》 认为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存在不能清偿 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偿债能力的事实,符合重整条件,裁定受理云南省 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对云维股份提出的重整申请.

同日,昆明中院 作出(2016)云01民破6号 《决定书》 ,依法指定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清 算组担任云维股份管理人. 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下称"《企业破产 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等相关规定制作了重整 计划草案.因重整计划草案包括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企业破 产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云维股份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设立了 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内容 具体如下: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云维股份已经明显缺乏偿债能力, 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均已陷入 困境.为挽救云维股份,避免破产清算的风险,需要出资人和债权人 共同做出努力,共同承担公司实现重生的成本.因此,重整计划中拟 对云维股份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出资人,指截至

2016 年11 月7日在云维股份股东名册中登记在 册的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在

2016 年11 月7日至重整计划的出资人权 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 因交易或非交易原因导致持股情况发生变动

2 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效力及于其股份的承继人及/或受让人.

三、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方式 以云维股份现有总股本为基数, 按照每

10 股转增

10 股的比例实 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共计转增 61,623.50 万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份 数量以中登公司实际转增的数量为准) .转增后,云维股份总股本由 61,623.50 万股增至 123,247.00 万股.全体股东同比例无偿让渡本次转 增股份的 30%(全体股东实际让渡比例为转增后总股本的 15%) ,共 计让渡 18,487.05 万股(最终让渡的准确股份数量以中登公司实际划 转的数量为准) ,用于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债权人,如有剩余, 由管理人处置变现用于公司后续经营.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