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9-10-15 |
2011 年3月16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景树森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名, 实到董事
9 名, 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关联董事景树森、寇显强、刘富军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公司已与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就拟置 入资产实际利润数不足盈利预测数的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同意与兴业集团签署 《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