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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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060(FJ)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昌智能装备小镇客厅接待展示产业服务区建设工程 已由新发改高新【2017】5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新昌县高新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为新昌智能装备小镇客厅接待展示产业服务区建设工程:项目用地 2.4712 公顷,总 建筑面积约 33557m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2807 m2 ,地下建筑面积

10750 m2 ;

项目由 A 楼(游客接待 与会务展示中心)和B楼(会展中心)和场外工程组成;

其中 A 楼主楼三层,北侧副楼五层,南侧副 楼两层,地下一层,分别设置展示区、技术服务会务区和产业公共服务区;

B 楼三层分别设置非机动 车库、大型报告厅和展厅、会议中心;

场外工程包括道路、铺装、绿化、给排水、电气和亮化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梅渚镇丘山地块;

2.3 施工总工期:330 日历天(A、B 楼主体工程房屋建筑部分须在

2017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本次招标工程的预算造价约

8500 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类 专业一 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的县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4.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交易员持 交易证 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时,应携带 工 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及汇款凭证复印件,并 缴纳交易席位费

300 元.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已提交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的,则 不须另行提供.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递交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 并缴纳交易席位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2 5.1 投标申请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5.2 投标人交易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 交易证 ,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

100 元.未办 理 交易证 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5.3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 及办理 交易证 的相关要求可登陆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xcztb.gov.cn)查询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 年6月20 日15:30 . 地点为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室(新昌大道东路

668 号四楼,客运东站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 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省招标投标网和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朱女士

13587310907 陈先生

13362586622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tb.gov.cn),可能有澄 清、答疑等相关信息. 招标人:新昌县高新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17 年5月27 日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称:新昌县高新园区开发有限公司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4 项目名称 新昌智能装备小镇客厅接待展示产业服务区建设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梅渚镇丘山地块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项目用地 2.4712 公顷,总建筑面积约 33557m2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22807 m2 ,地下建筑面积

10750 m2 ;

项 目由 A 楼(游客接待与会务展示中心)和B楼(会展 中心)和场外工程组成;

其中 A 楼主楼三层,北侧副 楼五层,南侧副楼两层,地下一层,分别设置展示区、 技术服务会务区和产业公共服务区;

B 楼三层分别设 置非机动车库、大型报告厅和展厅、会议中心;

场外 工程包括道路、铺装、绿化、给排水、电气和亮化等.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 .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 求 .

4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的施工企业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 房屋建筑工程类 专业 一 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 / 1.11 分包清单内容涉及到的专项工程施工需由具有相应专业等 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且必须经招标人认可 确认.投标人自行负责专项工程总承包管理、协调和 服务费. 1.12 偏离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6月20 日15 时3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48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48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汇票、电汇、转账

5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捌拾 万元 递交方式: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已委托新昌县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代收代付. 收款单位: 新昌县财政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031801898000009;

注:需通过基本账户缴纳,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 则不须另行缴纳.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 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按银行同期活期存 款利息计息),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 人公示期满后予以退还(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计 息).

2、投标人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时,应同 时计取利息,否则视为放弃利息.

(三)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 6.3 条规定修正标价;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 签订合同协议;

3、投标单位递送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有效期内 撤回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出现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没 收保证金情形的.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 求 不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 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或盖章. 由交易员签字或盖章的, 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 签字、盖章及内容等应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授 权委托书无效.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4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人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一份电子投标光盘.

2、中标候选人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当按照招标人 要求另行提供若干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副本应与投标 文件正本完全一致.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

3 册,分别为: 投标函,包括

383 至392 的内容 商务标,包括

393 至416 的内容 资格审查标,包括

417 至432 的内容 每册采用 单独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 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另电子投标光盘部分单 独密封,并与正本封在一起.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密封包装,所有正本一 个封套,所有副本一个封套,然后用外包封套将正、 副本封在一起,正、副本套与外包封套均要求加贴封 条,并在封套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涛路

17 号 招标人名称:新昌县高新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新昌智能装备小镇客厅接待展示产业服务区建设工程 投标文件在

2017 年6月20 日15 时30 分前 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室(新昌大道东路

668 号四楼,客运东站边)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 年6月20 日15:30 开标地点:新昌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一) 5.2 开标程序 5.2.3.3 招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接受情况,校点参加本 次开标会的投标人.点到的投标人须按 5.2.1.2 规定向 招标人送验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交易员及本工程拟 派的项目经理情况,并由公证员宣布校验情况,招标 人做好相关记录;

5.2.3.4 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从县公管办提供的专家 库中随机抽取 . 6.3 评标程序及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 核,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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