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9-10-22
Q/JLHDD0031S-2018 220916S-2018

2019 04

02 2022

04 01 Q/JLHDD 备案号:220916S-2018 有效期至:2022 年04 月01 日吉林省红动饮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LHDD0031S-2018 露酒2018-11-25 发布 2019-04-02 实施 吉林省红动饮品有限公司 发布 前言本产品为吉林省红动酒业有限公司或其他公司委托吉林省红动饮品有限公司生产加工, 因目前尚无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检验、交货验收的依据.

同时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红动酒业有限公司自行生产使用. 本标准编写的格式、结构和内容均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 写》而编辑的. 本标准由吉林省红动饮品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红动饮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宏伟、朱峰 Q/JLHDD0031S-2018

1 露酒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基酒,添加可食用药食两用、新食品 原料、食品添加剂或符合相关规定的辅料中的一种或几种,通过浸泡或浸提工艺,经过调配、罐装、包 装等工艺酿制并已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而成的露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27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T 4789.2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酒类检验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 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 5009.2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03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酒精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GB/T

15038 葡萄酒 、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BB/T

0018 包装容器 葡萄酒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检总局令 第75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令 第123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分类 Q/JLHDD0031S-2018

2 按照产品的原料性质分为:植物类露酒、动物类露酒、动植物类露酒 3.1 植物类露酒 利用食用或药食两用(或符合相关规定)植物的花、叶、根、茎 、果(果汁或浓缩果汁)为香源及 营养源 ,经再加工制成的、具有明显植物香及有用成分的露酒. 3.2 动物类露酒 利用食用或药食两用(或符合相关规定)动物及其制品为香源和营养源,经再加工制成 的具有明显 动物有用成分的露酒. 3.3 动植物类露酒 同时利用食用或药食两用(或符合相关规定)的动物及植物有用成分制成的露酒 .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4.1.1 蒸馏酒应符合 GB

2757 的规定. 4.1.2 发酵酒应符合 GB

2758 的规定. 4.1.3 食用酒精应符合 GB

10343 的规定. 4.1.4 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4.1.5 所添加的药食同源、新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的相关公告规定. 4.1.6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紫、红、黄、乳白、绿、蓝、粉或本品应具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特征 滋、气味 具有本品应有的悦人香味,酸甜协调,酒体完整 杂质 无其他杂质或除本品原料外无其他杂质, 允许有少量沉淀 GB/T

15038 4.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Q/JLHDD0031S-2018

3 表2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酒精度(20℃)/%vol 2.0-30.0 GB 5009.225 总糖(以葡萄糖计)/(g/L) ≤ 300.0 葡萄酒为酒基(以酒石酸计)≤ 7.0 蒸馏酒为酒基(以乙酸计) ≤ 6.0 总酸/(g/L) 其他酒为酒基(以乙酸计) ≤ 7.5 植物类 ≥ 0.3 动植物类 ≥ 0.5 干浸出物/(g/L) 动物类 ≥ 4.0 GB/T

15038 甲醇/ (g/L) ≤ 0.6 GB 5009.266 氰化物(以HCN计)/ (mg/L) ≤ 8.0 GB 5009.36 注1:酒精度标签标上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1.0%vol. 注2:甲醇、氰化物指标适用于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的产品,其限量按100%酒精度折算. 4.3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3污染物限量 项目限量检验方法 铅(以Pb计),mg/kg ≤ 0.19 GB 5009.12 4.4 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4真菌毒素限量 项目限量检验方法 展青霉素 ,g/kg ≤

50 GB 5009.185 注:仅限于以苹果汁、山楂汁为原料的产品. 4.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表5微生物限量 采样方案及限度 项目ncm检验方法 沙门氏菌

5 0 0/25 mL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25 mL GB/T 4789.25 注: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Q/JLHDD0031S-2018

4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总糖、干浸出物、总酸. 7.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遇有下列情况时 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⑴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

⑵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

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⑷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 7.3 组批 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7.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 应符合表

6 的规定. 表6抽样方式 批量 1000箱≤500mL/瓶8≤500mL/瓶12 样本大小n(瓶) ≥750mL/瓶6≥750mL/瓶87.5 判定规则 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 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如有1项不合 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

8 标签 应符合 GB

7718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 8.1 标签式样 食品名称:露酒 配料表(原料):饮用水、蒸馏酒、发酵酒、食用酒精、可食用药食两用、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 剂.标签内容依实际工艺标注. 净含量/规格:125 毫升/瓶、250 毫升/瓶、275 毫升/瓶、375 毫升/瓶、330 毫升/瓶、500 毫升/ 瓶、750 毫升/瓶、1000 毫升/瓶.或者依据客户要求进行设计. 保质期:3 年(依实际标注) Q/JLHDD0031S-2018

5 制造商:吉林省红动饮品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三合经济开发区. 产品标准代号:Q/JLHDD0031S 贮存条件:避光、阴凉处 生产日期:见喷码 警示语:过量饮酒 有害健康 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添加新食品原料时应按国家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提示标注.

9 包装 9.1 内包装玻璃瓶应符合GB/T 24694的规定.容器应整齐、清洁、封装严密、无漏气、漏酒现象. 9.2 外包装签上标明产品名称 、制造者(或经销商)名称和地址净含量、总数量. 9.3 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保持厂地清洁、 干燥、通风良好,严防日光直射,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不能接触和靠近有腐蚀性或易于发霉、发 潮的物品.严禁与有毒物品堆放在一起. 9.4 包装成品酒,允许在5-35℃温度条件下贮存.

10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不低于

1 年(酒精度≥10%免标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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