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9-10-22 |
....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签收本附加合同次日起的一段时期为犹豫期,犹豫期内您可以要求退还全部保险费(1.4) ? 被保险人享有本公司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3.2) ? 您有退保的权利(8.1)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2) ? 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3.3 及其他本公司不予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 ?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本公司(4.2) ? 犹豫期后退保会给您带来一定损失,请慎重决策(8) ? 请注意合同中重要术语的解释(10)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您及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切身利益,请详细阅读本条款. (特别是以黑体字标识的内容) ? ? 条款目录? 1.您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范围 1.4 犹豫期 1.5 保险期间 2.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1 明确说明 2.2 如实告知 2.3 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3.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3.1 基本保险金额 3.2 保险责任 3.3 责任免除 4.保险金的申请 4.1 受益人 4.2 保险事故通知 4.3 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的申 请4.4 宣告死亡处理 4.5 保险费的豁免和保险金的 给付 4.6 诉讼时效 5.保险费的支付 5.1 保险费的支付 5.2 宽限期 6.现金价值权益 6.1 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 6.2 保单贷款 7.合同效力中止和复效 7.1 合同中止 7.2 合同效力的恢复 8.合同解除 8.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9.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9.1 效力终止 9.2 适用主合同条款 10.释义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恒大人寿[2019] 疾病保险
001 号?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恒大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19 版)条款?第2页,共31 页? 恒大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19 版)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本公司 指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本公司之间订立 的 恒大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19版)合同 . ? 您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 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其他书面协议均是您与本公司之 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本附加合同对相 关事项没有约定的,以主合同相关条款为准.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一、 您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二、 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本附加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 应日为年生效对应日、保单周年日(见释义 10.1) .?
三、 保单年度(见释义 10.2)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见释义 10.3)和保险单期满日均 以生效日为基础进行计算. 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 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 应日.? 1.3? 投保范围? 主合同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主合同的投保人可作为本附加合同的被 保险人投保本保险.本附加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见释义10.4)至65周岁. 投保年龄是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1.4? ? 犹豫期? ?
一、 自您签收到本附加合同次日起,本公司给予您
10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 真审阅本附加合同, 如果您认为本附加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 您可以在此期间 提出解除本附加合同,本公司将退还您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二、 解除本附加合同时,您需要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见 释义 10.5) . 自本公司收到您提交的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 本附加合同即被解除, 对于本附加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5?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零时起算. ?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1? 明确说明?
一、 订立本附加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您明确说明本附加合同的内容.?
二、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 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 保险 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 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 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2.2? 如实告知?
一、 本公司会就您与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二、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足以影响本公司决 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
三、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对于本附加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本公 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四、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 对于 本附加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应当向 您退还保险费.
五、 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 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发生保险 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3? 合同解除权的限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恒大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19 版)条款?第3页,共31 页? 制? 自本附加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
2 年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 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3.1? 基本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该金额 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准. 3.2? 保险责任?
一、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 且在主合同交费期间届满之前 (不含最后一个保险费 约定支付日) ,本公司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 重大疾病豁免保 险费? 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
90 日内 (含第? 90? 日) 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
90 日内 (含第? 90? 日)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见释义 10.6)或经医院(见释义 10.7)确诊患有本附加合 同所界定的重大疾病(见释义 10.8)中的任何一种,本公司将向您无息全额退还本附 加合同项下累计已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
90 日后或最 后一次复效日起
90 日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所界定的 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本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保险期间为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 期)的附加合同自被保险人确诊之日后余下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含被保险人确诊之 日前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本附加合同终止.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复效日 起,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释义 10.9)导致患有本附加合同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中的 任何一种,不受上述
90 日的限制.? ? 轻症疾病豁免保 险费? 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
90 日内 (含第? 90? 日) 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
90 日内 (含第? 90? 日)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或经医院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所界定的轻症疾病(见释义 10.10)中的任何一种,本公司将向您无息全额退还本附加合同项下累计已交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终止.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
90 日后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
90 日后,被保 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所界定的轻症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本公司 将豁免主合同及其保险期间为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的附加合同自被保险人确诊 之日后余下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含被保险人确诊之日前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本附 加合同终止.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患 有本附加合同所界定的轻症疾病中的任何一种,不受上述
90 日的限制.? ? 身故豁免保险费? 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
90 日内 (含第? 90? 日) 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
90 日内 (含第? 90? 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向您无息全额退还本附加合同项下累计已交保险费,本 附加合同终止. 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
90 日后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
90 日后被保险人 身故,本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保险期间为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的附加合同自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后余下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含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前欠交的保险费 及利息,本附加合同终止.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被保险人因意 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不受上述
90 日的限制. ? 永久完全残疾豁 免保险费? 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
90 日内 (含第? 90? 日) 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
90 日内 (含第? 90? 日)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见释义 10.11) ,本公司将向您无息全额退还本附加合同 项下累计已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
90 日后或最后一次 复效日起
90 日后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将豁免主合同及其保险期间为一年 期以上 (不含一年期) 的附加合同自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之日后余下的各期保险费, 但不包含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之日前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本附加合同终止.从本 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永久完全残疾的,不 受上述
90 日的限制.? 如果被豁免保险费的合同为万能保险合同或投资连结保险合同的,本公司只豁免该合 同期交保险费,不予豁免追加保险费.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恒大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19 版)条款?第4页,共31 页? 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 ?
二、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 且在主合同交费期间届满之后 (含最后一个保险费约 定支付日) ,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本 公司按本附加合同项下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 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项下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 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 永久完全残疾保 险金? 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项下累计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3.3? 责任免除?
一、 因下列情形之一, 导致被保险人身故、 永久完全残疾或者发生本附加合同所界定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