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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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共潍坊市坊子区委办公室 坊办字〔2019〕37 号 中共潍坊市坊子区委办公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潍坊市坊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 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新园区、各发展区党工委、管委会, 区直各部门、区属上属各企事业单位: 《潍坊市坊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 编制规定》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区委、区 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潍坊市坊子区委办公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3月31 日-2-潍坊市坊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潍坊市坊子区机构改革 方案》 和 《关于潍坊市坊子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坊发 〔2019〕

2 号)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潍坊市坊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区综合行 政执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潍坊市坊子区城 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牌子. 第三条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综合 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委工作要 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 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 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工作有关 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 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 在全区范围内集中 行使城市管理、水行政管理、农业(含农机、畜牧兽医)管理、 林业管理、防震减灾管理、旅游管理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调度、组织全区重 大综合执法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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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社会生 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实施对在人口集中 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行政处罚. 实施对 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行政 处罚. 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对侵占道路行 为的行政处罚.

(四)指导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各街道做好综合 行政执法派驻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五)根据城区总体规划,组织拟订城区园林绿化、环境卫 生、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和相关行政执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 划并组织实施.

(六)参与编制城区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规划.负责城区公用 道路、桥梁、排水管道、路灯照明、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污水 处理等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工作, 组织实施或参与城区市政公用事 业有关建设工程.

(七)负责城区燃气、热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 用事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区节水工作.

(八)组织指导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和环境艺术管理工作.参 与对城区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园林绿化设计和绿地率的 审核工作. 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实施城区环境艺术作品 设置的布局规划和技术标准. 参与城区环境艺术作品设置和施工 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园林城市的创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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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组织指导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出城区环境卫生 设施布局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牵头负责餐厨废弃物 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指导城区防汛相关工作. (十一)管理城区维护资金,提出城区维护费及有关专项资 金的年度使用计划.拟订公用事业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 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城区公用事业价格 和收费标准. (十二) 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和应急 管理,组织处理有关灾害和安全事故. (十三)拟订城区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 政设施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技术推广,组织 对外技术业务交流与合作. 负责城市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 育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拟订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相关标准、规范,并根 据城市容貌标准进行监管.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十五)指导农村厕所、垃圾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指导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 (十六)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 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 职能转变. 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 -

5 - 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 实省、市、区深化 一次办好 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 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依法承担划转 到区审批服务局的行政许可事项、 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的事中事 后监管工作.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完善部门 间协作配合制度,明确界定执法与管理的权责关系,确保综合行 政执法体制良好运行.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违规、违法建设项目和建筑物查处.凡按规定权限和 程序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坊子分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和建筑物, 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坊子分局负责批后监督管理, 对发现的违 规、 违法建设项目和建筑物, 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区城管局) 进行查处. 凡未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坊子分局审批的建设项目 和建筑物,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负责监督检查,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坊子分局配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 对违规、违法情况进行查处. 2.关于城区户外广告、各类专用亭子(棚、厦)管理.城区 新建户外广告、各类专用亭子(棚、厦)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坊子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批. 城区户外广告、 各类专用亭子 (棚、 厦)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根据城市容貌标准等有关 规定进行监管. 3.关于城市雕塑管理.新建城市雕塑,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

6 - 局坊子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批. 城市雕塑的管理工作由区综合行 政执法局(区城管局)负责. 4.关于城区绿化规划和管理. 城区新建城市公共绿地规划由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坊子分局负责审批. 建设项目侵占绿地或对 绿地进行改建的, 须先由区审批服务局按规定会同区综合行政执 法局(区城管局)进行审查,然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坊子分 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区 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查处. 5.关于城区建筑物、构筑物亮化管理.城区建筑物、构筑物 亮化规划方案的审批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坊子分局负责, 城区 建筑物、 构筑物亮化管理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区城管局) 负责. 6.关于节约用水管理. 区水利局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 监督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节约用水政策, 编制节约用水规划, 制定有关标准, 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制定用水总量控制、 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对街道水资 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区发改局 负责做好节约用水规划、 指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衔 接,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负责提出水价改革方案和 建议,完善水价体系.区工信局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参 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落实工业节约 用水有关标准,发布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具体名录,落实 工业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负责 -

7 - 指导城区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根据 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城区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方面 的节约用水制度、办法和具体标准,落实城区节约用水工作的要 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 水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生产节约用水有关 标准,推广农业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落实农业生产节约用水 工作的要求.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 划和标准,结合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门 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节约用水工 作. 7.关于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凡属区综合行政执 法局(区城管局)筹集管理工程资金的工程项目,由区综合行政 执法局(区城管局)组织实施;

凡属区住建局筹集管理工程资金 的工程项目,由区住建局组织实施. 8.关于噪声污染监管. 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负责监督管理 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城市区域的声环境 质量监测;

负责工业噪声污染行为的查处,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环 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 负责城区内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 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 设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行为的查处. 市公安局坊子分局负责依据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的法律规定,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进行查处. -

8 - 9.关于露天烧烤管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负责 查处占道经营、不按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从事烧烤经营行为,以及 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行 为进行处罚.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违反食品安全和无照经营行 为.公安机关依法负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机动车在道路上的停 放管理. 10.关于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区民政局负责全区流浪乞讨人 员救助管理工作,做好救助管理机构内的服务管理及流浪乞讨人 员的返乡护送工作;

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被拐卖、拐骗、胁迫、诱 骗及利用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的调查、取证和解救工作,配合 医疗卫生机构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 险传染病人的救治工作. 区卫健局负责指定流浪乞讨人员救治定 点医疗机构,做好对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 病人的收治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对露 宿街头人员、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防范、 管理工作, 依法处置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占据、 损毁市政公共设施, 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市政公共设施等行为;

引导和护送流浪乞讨人 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 区交通局负责为救助管理机构购买 乘车(船)凭证提供便利,为救助管理机构接送流浪乞讨人员进 出站等提供便利. 区教体局负责及时安排返乡适龄流浪未成年人 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公安机关负责在日常巡逻中发现流浪乞讨人 员,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区人社局按照有 -

9 - 关规定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工作. 11.关于燃气经营使用安全监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 管局)负责城镇燃气〔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 、液化石油气和 人工煤气等〕安全管理.区应急局负责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 工煤气作为化工原料而非燃料用途的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12.关于行政复议工作.区司法局负责统一受理、审理区级 行政复议案件.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集中复议职权的规定承担 行政复议工作的其他相应职责,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第四条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党建工作科牌子)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 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政务公开、机要、档案、保密、保卫和重 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办公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 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负责拟订全局工作计划并督办 落实.负责综合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调研、起草、审核工作.负 责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车辆的燃 油及维修维护和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年度考核等 工作.

(二)财务装备科(挂人事科牌子) .负责行政处罚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务拍卖工作的管理. 负责罚缴分离制 度的实施.负责执法队伍专用装备的计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 并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审计工作.负 责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财产登记、管理、交接工作.组织 -

10 - 指导各类工程项目的预算、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 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干部培训、职称评审和退休人员 管理服务工作.

(三)法规督查科(挂宣教科牌子) .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 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及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 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组 织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调研工作. 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 的解释、清理及汇编工作.指导城市管理系统的法制建设,规范 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标准,负责法律文书的制作和案卷的归档保 存工作.负责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和执法指导.参与行政 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负责执法业务资格 证件的申报工作.指导环境综合整治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 责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负责完 成城市管理体系考核和查处问题的整改回复工作.负责区委、区 政府督查事项的落实督办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 作. 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信息宣传、 网络舆情监控工作.组织指导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 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维稳工作.

(四)市政市容科(挂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牌子) .拟订 城区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城市环卫、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 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 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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