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10-24 |
2018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 或 保荐机构 )作为上海富 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富瀚微 或 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 对富瀚微
2018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提供劳 务、销售商品 海康威视 提供劳务、销售 商品 26,583.
98 40,000
2018 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均未超过预计金额.公 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 一般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 额上限进行预计, 但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 况,可能会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预计
2019 年将与如下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海 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康威视 )、上 海芯熠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芯熠微 ).公司预计公司
2019 年度与海康威 视和芯熠微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总额不超过 46,000 万元(不含税);
2018 年,公 司与海康威视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26,583.98 万元(不含税).
(二)预计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提 供劳务、采购 海康威视 向关联人销售商 品、提供劳务、采购参照市场价格 双方共同约定 45,000 向关联人接受劳务、 采 购原材料、产品 芯熠微 向关联人接受劳 务、采购原材料、 产品等 参照市场价格 双方共同约定 1,000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396106P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
555 号 法定代表人:陈宗年 注册资本:922,727.0473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含防爆电气产品、通信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多媒体设 备)、飞行器、机器人、智能装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车用电气信号设备装置的 研发、生产;
销售自产产品;
提供技术服务、电子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服务(不含 办班培训),电子设备安装,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国家 禁止和限制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龚虹嘉先生系该公司副董事长、股东,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上海芯熠微电子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芯熠微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324715432P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
100 号1号楼
1202 室 法定代表人:朱亚江 注册资本:645.548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科技,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电子产品、照明设备、计算机软硬件配件(除音像制品、电子出 版物、计算机安全专用产品)耗材的批发、网上零售(除增值电信)、进出口、佣金代 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咨询、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谢煜璋先生系该公司董事,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16%股权, 为本公司 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销售商品和采购商品,采取市场化方式定价,遵循公开、公正、 公平的原则.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根据日常经 营实际需要在预计交易额度范围内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1、公司与海康威视分别位于安防视频监控产业链的上下游,由于公司提供的 产品具备一定专用性与独特性,可以满足海康威视产品设计需求,相对性价比高, 系交易双方市场化选择.
2、芯熠微在电源管理芯片设计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由于其提供的产品能满足 公司设计需求,性价比高,交易比照市价执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提高公司 效益,巩固和扩大公司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 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相关议案及材料,了解了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 生情况和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 认为公司
2018 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认为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符合公司实际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 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 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 则;
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的 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其他公司制度的规定;
2、公司
2019 年度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上海 芯熠微电子有限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经营生产需要, 按照一般市场 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公司与该关联方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请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 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富瀚微关于确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杜俊涛 玄虎成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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