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10-24 |
1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文件 鲁牧防发〔2013〕19 号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关于印发《山东省动物 H7N9 禽流感 紧急监测方案》的通知 各市畜牧兽医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动物 H7N9 禽流感防控工作,根据农 业部《动物 H7N9 禽流感紧急监测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当 前防控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动物 H7N9 禽流 感紧急监测方案》,现将农业部《动物 H7N9 禽流感应急处 置指南(试行)》一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山东省动物 H7N9 禽流感紧急监测方案 -
2 - 2.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 H7N9 禽流感紧急监测 方案》 和 《动物 H7N9 禽流感应急处置指南 (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13 年4月9日本局发送: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2013 年4月9日印发 -
3 - 附件
1 山东省动物 H7N9 禽流感紧急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掌握了解 H7N9 禽流感病毒在动物群体中的来源、宿主 范围、 传播途径和危害程度;
为及时清除动物群体中的 H7N9 禽流感病原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范围 全省
17 市.
三、监测对象 鸡、水禽(鸭、鹅)和人工饲养的鸽子、鹌鹑等;
野生 禽类;
生猪.
四、监测数量
(一)活禽交易市场 每个县(市、区)至少采集
1 个活禽交易市场,每个市 场采集不少于
30 只家禽的对应血样、咽喉和泄殖腔拭子, 尽可能覆盖多种家禽和多个摊位.
(二)家禽屠宰场 每个市至少采集
1 个家禽屠宰场,每个家禽屠宰场采集
3 个以上家禽群体, 每个家禽群体采集
30 只家禽的对应血样、 咽喉和泄殖腔拭子. -
4 -
(三)家禽养殖场(村) 每个市至少要采集
2 个家禽养殖场(村),每个家禽养 殖场(村)采集不少于
30 只家禽的对应血样、咽喉和泄殖 腔拭子,尽可能覆盖多个养禽舍(户). 一旦家禽养殖场(村)采集样品的病原学检测结果阳性 的,对该场(村)所在县域的所有家禽养殖场(村)进行监 测.
(四)野生禽类栖息地 收集野生禽类新鲜粪便.对能捕获到的野生禽类采集咽 喉和泄殖腔拭子.枣庄、东营、烟台、济宁、泰安、威海等 市要每市至少采集
30 份野生禽类新鲜粪便.
(五)生猪屠宰场 每个市至少采集
1 个生猪屠宰场,每个屠宰场采集生猪 鼻腔拭子不少于
30 份.
(六)其他 对上述场点的环境样品进行采样,每个场点至少采集
5 份样品.
五、检测方法
(一)血清学检测 采用血凝抑制(HI)试验,检测血清中 H7 亚型禽流感 病毒血凝素抗体. 具体操作参照 《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 (GB/T 18936-2003)中HI 试验进行,HI 抗体水平≥24 ,结-5-果判定为阳性.
(二)病原学检测 采用农业部推荐的 RT-PCR 或荧光 RT-PCR 检测方法, 检测咽喉和泄殖腔拭子样品 H7 亚型禽流感病毒 HA 基因片 段.按照推荐试剂(盒)的使用说明进行.
六、监测时间
2013 年4月9日―4 月30 日.
七、任务分工 省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实施,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 心负责工作协调、数据汇总分析、抽检部分场点及病原学检 测复核,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病原学检 测,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血清学检测,也可委托 相关单位进行检测.
八、有关要求
(一)对阳性结果实行快报制度.市县两级动物疫病预 防控制机构(兽医实验室)病原学、血清学检测到阳性样品, 送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进行病原学复核,阳性结果
2 小时内报告同级兽医主管部门.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1 小时内将阳性结果报省畜牧兽医局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 制中心,24 小时内将阳性样品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
(二)对监测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各市动物疫病预防 与控制机构(兽医实验室)每周一
9 点前通过全国动物疫病 -
6 - 监测与疫情信息系统将监测结果汇总报告至省动物疫病预 防与控制中心.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每周一
10 点前 报告省畜牧兽医局,并通过全国动物疫病监测与疫情信息系 统将监测结果汇总报告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开展回溯性监测.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及 各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兽医实验室)对2012 年1月以来保存的相关样品,开展 H7 亚型禽流感的回溯性监测.
(四)做好样品采集记录.规范填写采样记录单,确保 记录真实、准确、可追溯.所有样品要逐级履行登记、审核、 签字、盖章制度.
(五)规范处置阳性情况.监测发现阳性的,严格按照 《动物 H7N9 禽流感应急处置指南(试行)》进行处置. 一旦我省发生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病例或经国家禽流感 参考实验室确诊有动物 H7N9 禽流感阳性样品,必须按照农 业部《动物 H7N9 禽流感紧急监测方案》中"核心监测区" 监测要求扩大监测范围和数量. 联系方式: 省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 姚永瑞,
电话: 0531-87198900,
87198901 (传真) ;
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联系人:陈静,
电话:0531―87198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