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2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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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市环新星验〔2018〕5 号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桂林加华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办公楼、厂房及模具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桂林加华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桂林加华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厂房及模具建 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 (以下简称《监测表》)及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等有关 材料收悉.

我局组织验收组对项目噪声与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 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召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桂林国家高新区铁山路

10 号(铁山工业园 Z-7-1 号 地块).项目建设内容为:办公楼及厂房

5 栋,主要生产产品为 模具(年产

160 套)及配套塑料制品.项目总用地面积

16190 平 方米,总建筑面积 21471.17 平方米.项目投资

5500 万元,环保 投资

111 万元,占总投资的 2.0%. 桂林市环保局

2011 年1月以市环管表工〔2011〕6 号批复了 该项目环评文件. 该项目于

2018 年7月申请将原加工生产橡胶生 -

2 - 产线、挤出机改为生产模具,其他建设内容不变,桂林市环境保 护局作出复函同意该变更事项.

二、广西昊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表》表明:

(一) 噪声治理. 项目安装减振垫等隔声降噪设施,降低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 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二)固体废物治理. 项目产生的钢材边角料、金属屑收集后外售回收;

塑料废料 收集后回收利用;

废冷却油、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要 求收集、贮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含油手套、含油抹布 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项目噪声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达到环评文件及 其批复要求,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项目运行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

(二)加强日常环境保护管理,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五、请桂林市环境监察支队做好项目营运期环境监管工作.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11 月1日(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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