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22-11-06 |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 1.110kV 青坪变#2 主变扩建工程: 本期建设内容为:①主变容量 1*50MVA;
②新建 110kV 出线
1 回至 220kV 新蒲变;
③新增 10kV 出线
14 回;
④新增 2*5010 kvar 并联电容器组.本期扩建 工程在原预留场地进行,不新征用地. 2.新蒲变~青坪变Ⅱ回线路工程:新建
1 回新蒲变~青坪变 110kV 线路,线 路全长 24.6km;
新建线路全线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 3.新蒲变 110kV 间隔扩建工程: 220kV 新蒲变扩建
1 个110kV 间隔至 110kV 青坪变. 4.通信工程: 沿新建单回线路同塔架设
1 根24 芯OPGW 光缆, 全长 24.6km.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 环保措施后,该工程运行能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我局原则同意以上 工程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规模内容和拟定地点建设及《报告表》的结 论和建议.你单位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着重 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设计规范,线路路径应符合当地 规划要求,尽量少占良田好土和避开居民住宅、学校等敏感区.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发生噪声、扬 尘等扰民现象.做好施工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线路经过林区时尽量采用高 低腿塔或提高塔基高度,减少树木砍伐.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和临 时施工用地,架空线路施工要避免塔基基面大开挖,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 后,及时对专门的施工通道和场地进行恢复,对变电站周边及施工沿线土壤、 植被等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三)工程建设时,要保证导线与保护目标的高度、距离及与沿线重大无 线电通信设施的保护范围满足国家相关要求和规范,确保项目运行时,变电站 和高压输电线路的工频电场、工频电磁感应和无线电干扰对公众的影响满足国 家规定的限值要求.
(四)进一步优化变电站平面布局,对主变压器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 备及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 类要求. 同时确保变电站周围居民区符合 《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五)变电站产生的生活污水不得外排,经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或农用施 肥.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贮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须妥善收集,并交由有资 质的单位回收处置,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三、项目竣工后
3 个月内,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运行.
四、本工程项目由新蒲新区环保局负责施工期间和日常运行的环境保护监 督检查.
五、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 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工艺、规模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编 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审批. (以下空白) 经办人: 审核人: 分管领导:
2016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