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4-06-08 |
4.一次借用三级以上文物的数量不得超过20件(套);
5.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四十条. ,
20 ,
8 ,
57217729 , 材料名称:借用文物目录.(包括文物名称、质地、年代、级别、来源、尺寸、完残状况、文物照片,藏品号);
,份数:1份;
材料名称:市、州级文物行政部门对该事项的初审意见,份数:1份;
材料名称:借用协议.借用协议须包含安全责任条款;
,份数:1份;
材料名称:借用单位和被借用单位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
借用文物的原因、去向与用途;
文物建档说明、文物保存环境达标说明;
借用文物的补偿方式;
借用文物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份数:1份
10 ,
0130003000 , 乡、镇广播电视站设立审批 , 湘潭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行政许可 , 自然人 ,,
, 1.符合国家和本辖区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建设发展规划;
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专业人员;
3.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
4.有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稳定的资金保障;
5.有必要的场所;
6.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按上级要求规定的其他条件. , 《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