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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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行业主管部门共享信息对当事人采取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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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领域 , 限制措施及法律法规依据 , 信息提供部门和信息类型 , 限制方式
1 , 安全生产领域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 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第29项) 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其法定代表人和矿长5年内不得再担任任何煤矿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矿长(《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2013年7月18日修正)第十条第二款)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四十条第一款) , 由安全监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等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职责的部门提供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单位及责任人信息. , 当事人法定期间内不得担任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担任的责令所在企业办理变更登记.
2 , 旅行社经营领域 , 被吊销导游证、领队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3年内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三条) 旅行社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其主要负责人在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旅行社的主要负责人(《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第六十四条) , 由旅游局提供违法导游、领队、管理人员名单,被吊销经营许可的旅行社主要负责人信息. , 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得担任旅行社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担任的责令所在企业办理变更登记.
3 , 国有企业监督管理领域 , 中央企业发生特别重大资产损失,以及连续发生重大资产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含调离工作岗位或已离退休的),在1至5年内或者终身不得被中央企业聘用或者担任企业负责人(《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08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0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 国有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上述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十三条) , 由国资委提供中央企业相关当事人名单、任职资格限制期限. , 当事人在法定或国资委决定的期间内不得担任中央企业及其独资或者控股子企业、其他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已担任的责令所在企业办理变更登记.申请成为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予备案.
4 , 饲料及兽药经营领域 ,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导致相关许可证明文件被吊销、撤销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9号,2013年12月7日修正)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或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活动(《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2014年7月29日修正)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 对于未取得或被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企业的相关当事人名单,由各级农业部门直接通报给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得担任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已担任的责令所在企业办理变更登记.申请成为上述企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予备案.
5 , 食品药品经营领域 , 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
一、二款)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10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二款) , 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供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企业相关当事人名单、被吊销许可证单位相关当事人名单、相关食品检验机构当事人名单. , 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得担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检验机构法定代表人,已担任的责令所在企业办理变更登记.申请成为上述企业或机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予备案.
6 ,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及娱乐场所经营领域 , 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第三十五条) 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娱乐场所因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被吊销或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第五十二条) , 由文化部提供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违法当事人(包括企业和自然人)名单;
各级公安机关提供在查办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并取缔的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名单. ,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得担任同行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已担任的责令所在企业办理变更登记. 违法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企业,其自然人股东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法定期间内不得担任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已担任的责令所在企业办理变更登记.
7 , 营业性演出经营领域 , 因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被文化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者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变更登记的,自受到行政处罚之日起,当事人为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或者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当事人为个人的,个体演员1年内不得从事营业性演出,个体演出经纪人5年内不得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因营业性演出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情形被文化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者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变更登记的,不得再次从事营业性演出或者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行纪活动(《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2013年7月18日修正)第五十三条) , 由文化部提供相关当事人名单及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原因. , 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得担任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或者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已担任的责令所在企业办理变更登记.申请成为上述企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予备案.
8 , 出版经营领域 , 出版经营企业被吊销出版许可证、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10年内不得担任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2014年7月29日修正)第七十一条) 印刷企业被处以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自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担任印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个人被处以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自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10年内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第四十四条) 音像出版企业被吊销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复制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自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