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7-12-07 |
第一节 物权法通论
第二节 物权的概念
第三节 物权的种类
第四节 物权的客体与效力
第五节 物权变动
第一节 物权法通论
一、历史沿革
1、物权法的起源
2、大陆法系民法典国家的选择
二、物权法的性质与作用范围
1、性质:公法还是私法
2、范围:大物权、小物权之争
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物权法的价值目标:效率与安全
2、原则(1)物权类型法定原则(2)物权效力优先原则(3)物权客体特定原则(4)物权变动公示公信原则
四、物权法的体系
1、物权法的渊源:(1)宪法中的物权规范(2)民法物权编(3)行政法规中的物权法规范(4)民事特别法中的物权法规范
2、物权法规范的内容:(1)所有权(2)用益物权(3)担保物权
五、关于草案建议稿的介绍与说明
第二节 物权的概念案例:甲―卖房―乙(交付,未登记)后甲又将房子卖与丙,并办理过户手续问(1)甲与乙及甲与丙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丙可否向甲请求返还该屋?
一、物权概念的起源
1、罗马法:支配权与请求权
2、德国法
二、概念
1、物权是支配权(1)含义:物权的目的是完成权利人对具体物的支配与控制(2)范围与客体
2、物权是绝对权
3、物权具有排他性
三、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1、区别:以具体案例作分析
2、物权是债权产生的前提
3、物权与债权的相互融合
第三节 物权的种类
一、物权法定原则
1、物权法定的原因
2、含义:类型强制 内容强制
3、违反的法律后果
二、民法上的物权类型
1、所有权
2、用益物权
3、担保物权
4、占有
三、民法学上物权的类型
1、所有权与定限物权
2、动产与不动产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4、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
5、本权与占有
第四节 物权的客体与效力案例:甲经营果园,有土地二笔,奶牛30只.
甲又在与其相邻的乙的土地上盖了两栋房屋.又因水果买卖,丙丁各欠甲水果款5万.问:甲享有哪些权利?以何为客体?
一、客体
1、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2、物权的客体
二、物权的效力
1、排他效力
2、优先效力(1)物权间的优先效力(2)物权对债权的优先效力
3、物上请求权(1)性质:债权还是物权(2)内容(3)讨论:能否成为消灭时效的客体?
第五节 物权变动
一、物权变动和法律事实
1、物权变动的含义(1)物权的取得: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2)物权的变更:广义与狭义(3)物权的消灭: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
2、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事实(1)法律行为(2)事实行为
二、物权变动模式
1、意思主义(1)含义(2)代表:《法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3)学说
2、形式主义(1)物权形式主义内容 产生原因 代表(2)债权形式主义
三、物权行为
1、概述(1)萨维尼:《现代罗马法体系》(2)基本内容:分离原则 抽象原则 形式主义原则(3)该理论对德国民法的影响
2、物权行为理论分析(1)在法律行为体系上的构成(2)基本功能
3、物权行为的学理争论(1)争论焦点(2)分析
四、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结果区分原则
1、物权变动中原因与结果的一般关系
2、基本含义
3、实践价值
五、公示公信原则
1、公示原则(1)含义(2)功能(3)效力
2、公信原则(1)含义(2)功能(3)公信力
3、不动产登记制度(1)不足(2)如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