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9-07-09 |
适用时应配置以下安全附件和承压元件:紧急切断阀、安全泄放装置、导静电装置、装卸阀门、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快装接头、装卸软管和胶管.
一、近期发布的技术文件 承压罐式车辆应当配置必要的安全装置: 承压罐式车辆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设计图样和运输介质的要求适用时应配置以下安全附件和装卸附件:紧急切断阀、安全泄放装置、液位测量装置、压力测量装置、温度测量装置、阻火器、导静电装置、装卸阀门、快装接头和装卸软管.
一、近期发布的技术文件 4. 罐式车辆产品的审查重点:重点审查罐式车辆产品的尺寸和质量参数(包括罐体尺寸和壁厚、材料、有效容积及计算过程等)、侧倾稳定性、制动性能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于承压罐式车辆和常压危险品罐式车辆还要重点审查紧急切断阀等安全装置的安装和性能,以及防抱死制动装置(ABS)、制动器的结构型式、辅助制动、子午线轮胎、限速器、标识、行驶记录仪、排气管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一、近期发布的技术文件 罐式车辆备案内容承压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应当具有C2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常压危险品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应当具有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申报的产品不可超出许可证规定的产品范围,且提交的证明材料均应当在有效期内.
一、近期发布的技术文件 罐式车辆产品的备案要求1)罐体结构简图 含罐体尺寸、罐体材料(指接触介质的材料,包括铝合金、不锈钢、碳钢、非金属等)、罐体壁厚、罐体有效容积及计算过程.2)承压罐式车辆及常压危险品罐式车辆生产或制造许可证 承压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应提交C2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常压危险品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应提交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
一、近期发布的技术文件 罐式车辆产品的备案要求3) 紧急切断阀 产品型号/生产企业/操控方式(或驱动方式)4)安全泄放装置 - 安全阀: 产品型号/生产企业 - 爆破片: 产品型号/生产企业 - 呼吸阀: 有/无 -其他组件:产品名称(写明具体包含的部件,如人孔盖组件(含安全阀等))、产品型号、生产企业
一、近期发布的技术文件 罐式车辆产品的备案要求
5 )装卸阀门: 产品型号/生产企业 6)阻火器:有/无7)导静电装置:有/无8)液位测量装置(液位计) :有/无9)压力测量装置(压力表) :有/无10)温度测量装置(温度计) :有/无11)装卸软管和胶管:有/无
一、近期发布的技术文件
5、危险品半挂牵引车要求危险品汽车列车中的牵引车应符合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
汽车生产企业可单独申报 危险品牵引车 产品,或在牵引车合格证中的其他栏中注明:可用于牵引危险品半挂车.
一、近期发布的技术文件
(二)关于加强危险品运输半挂牵引车《公告》管理要求的通知 (中机函[2014] 188号) 为加强危险品运输半挂牵引车管理,切实保障危险品运输半挂列车安全性能,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 加强车辆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相关标准规定,经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同意,现将有关危险品运输半挂牵引车《公告》管理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