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6-10-01 |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方针,认真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避免镁铝粉尘燃烧爆炸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掌握全省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进一步落实涉及镁铝粉尘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企业通风除尘、防尘防爆装置安装到位;
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正确并落实到位;
车间清洁、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到位;
确保从业人员对涉及粉尘作业环节爆炸危险性认识和防范措施到位,杜绝镁铝粉尘燃爆事故. 治理范围及内容 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从事铝、镁材加工过程中,采用压铸、抛光、打磨工艺,产生铝镁粉尘,容易发生铝镁粉尘爆炸事故的有关企业、单位和场所.
(一)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一律依法取缔. 1.必须设置独立厂房,且厂房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内. 2.相关证照齐全.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要立即停产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产. 1.建筑结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
生产场所应当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2.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设置在建筑物外露天场所,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回收的粉尘应当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 3.清洁制度:每天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及时对除尘系统(包括排风扇、抽风机等通风除尘设备)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清洁时必须停止抛光等产生粉尘的作业. 4.禁火措施:生产场所严禁各类明火;
需要在生产场所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器材配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1立方米的消防沙,可燃爆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灭火时应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 6.电气电路:生产场所电气线路应当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当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等应当由专业电工安装,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7.检维修作业: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
严禁交叉作业. 8.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粉尘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9.教育培训: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铝镁粉尘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10.安全检查:制定企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安全管理员每周进行一次粉尘防爆检查,并做好记录. 11.应急预案:企业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