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6-10-01 |
四、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8月24日至9月6日) 各地区要对辖区内存在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并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请各市(地)、省直管县(市)政府安委会,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安委会,于9月6日前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上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开展业务培训(9月7日至17日) 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指导督促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其中,市(地)、县级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9月18日至10月31日) 1.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各地区要组织专家深入现场,大力宣传铝镁粉尘作业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有关企业要于2012年9月底前将执行铝镁粉尘防爆有关规定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2.各地区要在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五到位 .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或依法关闭取缔.
(四)抽查和全面总结(11月1日至30日)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通过抽查、地市互查等形式,监督检查各地和有关工贸企业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请各市(地)、省直管县(市)政府安委会,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委会,于2012年11月底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
电话:杨彬,0451-87017322.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针对专项治理涉及面广、企业数量多的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加强相关法规标准建设和宣传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的铝镁粉尘防爆相关检查管理标准,并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论坛和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铝镁粉尘防爆安全知识.要精心组织编写安全培训教材,充实师资力量,改进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覆盖面.
(三)坚持统筹兼顾,做到 四个结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非法生产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 打非治违 的重点内容,与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与企业技术改造,增加安全投入,淘汰落后工艺、产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相结合.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规范铝镁制品机加工作业行为,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