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11-08 |
经现场检查及建设项目联席会研究(2016年第8次专题会议),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广饶县大王镇青垦路以东,兴企路以南.以工业硫磺、四氯乙烯、环烷油、蒎烯等为原料,采用熔硫升温、淬火、洗涤、干燥、粉碎充油、母液分离以及四氯乙烯再生工艺生产不溶性硫磺.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年产4500吨不溶性硫磺,2250吨可溶性硫磺.受厂区限制,企业承诺不再上二期.一期投资83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万元.2015年11月,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东环审〔2015〕200号);
2016年1月15-16日,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进行了现场监测,2016年4月7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二、项目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废气经8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车间产生的废气经过滤筒除尘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
采取了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四氯乙烯冷凝过程产生的废气经管道送至冷凝回收系统,经冷凝后回收液进入新鲜四氯乙烯储罐,回用于洗涤环节,处理后废气不再由20米排气筒排放,直接排入储罐,四氯乙烯原料储罐进行了水封、装卸车采用了浸没式,储罐里废气经过管线排罐车;
环烷油储罐采用内浮顶罐;
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循环水排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旱厕,由附近村民定期清理;
锅炉排水、循环水排污水由雨水管网外排;
粉碎机滤筒除尘器收集下来的固废回用于生产;
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整改复测后符合要求;
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环保部门备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并进行了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设立了三级防控体系,配套建设了420m3事故池;
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设置了采样孔口、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了标志牌;
车间边界150米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
三、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编制的《东营兴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万吨高等子午线轮胎专用材料(IS)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项目锅炉SO2和NOX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要求,烟尘达到《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要求.破碎车间废气粉尘浓度达到《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
(二)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三)厂界噪声整改复测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经过整改,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项目投运后,你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各项环保设备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降低环境风险.
六、本批复仅针对一期工程,企业受厂区及周边环境限制,承诺不再上二期工程.
七、由广饶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日常监督检查.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27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广饶县环保局.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