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22-11-08
绵阳市环境保护局 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绵环发〔2018〕31号 绵阳市环境保护局 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环保部门、质监部门,科学城办事处: 现将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的通知》(川环发〔2018〕7号)转发给你们,并按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按时完成清查任务 根据《通知》要求,定于2018年1月到2018年5月组织开展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部门之间联动,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于2018年2月10日前完成工作部署和清查准备.2018年5月底前完成生活源锅炉清查结果汇总.

二、加强质量监管 各县市区(园区)污普办、环保部门、质监部门,科学城办事处要严格按照《生活源锅炉普查技术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清查和普查,建立质量管理制度,严把质量关.完成清查工作后应及时上报市污普办,并将生活源锅炉名录反馈同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污普办将组织对各地生活源锅炉清查、普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查. 联系人:绵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朱琳

2231334 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赵鹏飞

2372327 附件: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的通知》(川环发〔2018〕7号) 绵阳市环境保护局 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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