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22-11-10 |
一、建设条件和生产布局
(一)新建和扩建摩托车配件(机械加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规划,统筹资源、能源、环境、物流和市场等因素,合理布局.新建摩托车配件(机械加工)项目选址应符合城市(城镇或村庄)总体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
(二)摩托车配件(机械加工)厂区布局要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的要求.
二、工艺与装备
(一)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工艺和装备,使用列入《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的产品或能效标准达到1级的机电设备.
(二)禁止采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等明令淘汰、限制的工艺和装备.
(三)使用本质安全的技术和装备,安全设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全面提升企业管理信息化、生产自动化水平.
三、质量管理
(一)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检验实验室,配备专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人员.
(二)产品质量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四、清洁生产
(一)企业生产废气治理标准.废气治理应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及专项技术规范和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 1.焊接烟尘:采取工位集中布置,在工位上设置集气罩,集气罩的投影面积大于工作台面,集气效率及风量以设备、设施满负荷运行时没有烟尘外溢为准.收集后废气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大于95%,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抛丸废气:抛丸机应做到全密闭运行,集气效率及风量以设备、设施满负荷运行时没有粉尘外溢为准,抛丸除锈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或滤芯除尘器),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大于95%,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3.切割粉尘:采取有效废气收集方式,集气效率及风量以设备、设施满负荷运行时没有烟尘外溢为准.收集后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袋式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大于95%,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4.熔炼、翻砂、浇铸废气:对熔炼、翻砂、浇铸工艺的废气实施超低排放治理,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要求,其中,炉窑烟气颗粒物排放实测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
(二)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固体废物应满足相关设计技术规范及管理规范的要求,在专门库房存放.危废应满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企业固废、危废堆放场所应满足企业日常生产需要,要按照 四防 标准(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建设,分类存放、安装标志牌、建立台账、随时备查.
(三)噪声治理要求.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对涉气、涉水企业排污口,要按要求规范化建设,废气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多个污染治理环节可以合并设置排气筒),并安装标准化排污口标识牌.
(五)厂容厂貌要求 1.厂区道路全部硬化,裸露土地全部绿化,厂区内外以常绿树种适当绿化,有专职卫生保洁人员和道路洒水保洁车辆、设施,厂区保持清洁和有序. 2.厂区布局合理,符合生产流程,生活区和生产区相对分立,各类警示牌、提示牌、引导牌设置完善,车间内应划出检查、参观线路和通道,每个作业区应设置标识牌. 3.场内基础设施完善,雨污分离,管网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完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定时清运. 4.生活领域不使用燃煤,无燃煤散烧设施,职工食堂餐饮油烟设施完善. 5.厂区内各类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进库房,无露天堆放,厂房内各类物料分类有序存放.
(六)企业生产环节必须在封闭车间内进行,要配置污染源监测设施,落实对企业粉尘、污水、噪声等排放点监测,逐步实现在线监测,以落实清洁生产的要求.
五、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社会责任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定期进行检测、评估、监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 .
(二)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须依法履行职业卫生 三同时 .配备岗位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工作场所的有害气体、粉尘浓度、噪声、高温等指标符合国家要求,严防尘肺病等职业病.
(三)依法纳税,鼓励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费.
六、标准应用 本行业规范标准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如上级出台新的标准,按上级新标准执行. 偃师市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行业 规范标准(试行) 为引导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产业健康发展,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行业规范标准.
一、建设条件和生产布局
(一)新建和扩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统筹资源、能源、环境、物流和市场等因素,合理布局.新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选址应符合城市(城镇或村庄)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
(二)严禁在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城市建成区和非工业规划区等区域内新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
(三)对北环路两侧等产能较为集中、环境较为敏感的区域严格限制新上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仅允许进行现有重点生产线的技术改造和环保升级,新建项目仅限于特殊使用要求的产品.
(四)为提高规模效益,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支持现有企业间的联合重组.
(五)新建和改扩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项目,应合理规划,采用技术含量高的新工艺、新装备.
二、生产规模、工艺与装备
(一)新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单线生产设计能力应不小于年产20万立方米,鼓励建设单线30万立方米的项目.
(二)工厂设计应符合GB50990《加气混凝土工厂设计规范》及JC/T2275《蒸压加气混凝土生产设计规范》的要求.
(三)蒸压养护周期宜小于2次/日.
(四)应根据产品要求确定板材后期处理工艺及废料处理系统.
三、产品质量
(一)原材料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GB6566的规定.
(二)产品质量应符合GB1576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要求,产品合格率应达95%以上.
(三)企业应建立可追溯的产品出厂管理制度.
(四)企业应按GB/T11969《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和GB1576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要求,配备产品性能检验试验室和必要的检测设备.检验人员应具备国家或协会的专业培训证书.
(五)企业应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鼓励企业进行质量、环境以及职业健康等管理体系认证,支持企业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水平.
(六)企业应基于GB1576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制定企业标准,建立技术研发团队,制定开展二次设计的质量保证文件,建立二次设计与应用服务队伍.
四、能源消耗
(一)新建和改扩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符合相应标准.
(二)已经投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符合相应标准的,应通过技术改造在2020年底前达到标准要求.
(三)企业应建立用能管理责任制度和计量管理制度,应配备一定的能源计量器具,进行能源审计.
(四)企业应建立能耗统计体系,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