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9-11-10
赣环表复〔2018〕154号 关于对连云港超力工业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新建包装制品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连云港超力工业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连云港超力工业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包装制品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赣榆区海洋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53333m2,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570吨集装袋的生产能力.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确定的方案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要求:

1、强化全厂废气的收集和控制.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有机废气排放控制措施,项目运营期拉丝、裁剪、覆膜、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分别经集气设施收集后送进光解式废气净化设备处理,经同一座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15)中表

2、表3标准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优化设计污水收集净化系统,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制度.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经开发区污水管网接入力洁污水处理厂一期进行集中处理(待赣榆区新城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后,区域管网接入新城污水处理厂).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隔声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不得扰民.

4、落实固废的规范堆放和妥善处置.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堆放、分质处理,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2013年第36号)要求;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2013年第36号)要求.

5、严格落实总量控制措施.项目建成后总量控制指标为: (1)水污染物 废水量:2418t/a;

接管考核量:COD1.209t/a、BOD0.847t/a、SS0.967t/a、氨氮0.109t/a、TN0.170t/a、TP0.020t/a;

最终排放量:COD0.121t/a、BOD0.024t/a、SS0.024t/a、氨氮0.012t/a、TN0.037t/a、TP0.001t/a. (2)大气污染物 非甲烷总烃:1.0974t/a.

6、项目设置以厂界为起点的5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该范围内亦不得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7、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由区环境监察局负责.

四、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上述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连云港市赣榆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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