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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6 |
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商标注册号: 申请补证理由: 申请人章戳(签字)代理机构章戳: 代理人签字: 填写说明 1.
办理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适用本书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申请人应当按规定填写,不得修改格式.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注明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5.商标注册号应按照《商标注册证》填写,一份申请补发一件《商标注册证》. 6.共有商标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 7.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8.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补发商标注册证费为1000元人民币. 9.申请事宜并请详细阅读"商标申请指南"(www.sai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