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11-19
蒙阴县康禾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蓄水池、塘坝工程 招标文件采购编号:162150192 招标单位:蒙阴县高都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12月目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招标公告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开标与评标

五、合同的授予与签定

第二章 技术条款

一、项目工程规划设计

第三章 投标报价书与附件

一、 投标函

二、 授权委托书(格式)

三、 投标报价书(格式)

四、 承诺及优惠条件

五、 对承包本工程优势和有利条件说明

六、 投标单位企业概况

七、 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八、 劳动力计划表

九、 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十、施工经验 十

一、密封格式 十

二、附图纸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承包合同(样本) 投标须知 招标公告 受蒙阴县高都镇人民政府的委托,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蒙阴县康禾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蓄水池、塘坝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与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蒙阴县康禾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蓄水池、塘坝工程 项目地点:蒙阴县高都镇. 项目工期:15天.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162150192 项目预算:46.65万元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蒙阴县康禾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蓄水池、塘坝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为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资料时间:

1、报名及获取时间:自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办理报名及报名事宜.报名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资料.招标资料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地点: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蒙阴县蒙恬路北段路西中小企业服务大厅一楼).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 (2)施工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投标单位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记录证明(审查结束后由招标公司统一查询) (6)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承揽同类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且不少于2份

4、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9000元;

必须由公司基本户电汇或转账至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账户.保证金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阴县支行蒙城分理处 帐号:15-889201040003774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地点: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截止时间:2017年01月03日上午10:00前(北京时间);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收.

六、开标地点、时间: 地点: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蒙山路137号). 开标时间:2017年01月0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 招标人:蒙阴县高都镇人民政府 地址:蒙阴县高都镇驻地 联系人:唐站长 联系方式:13583920817? 招标代理机构: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蒙阴县蒙恬路北段 联系人:包雨 联系

电话:0539-7148003 2016年12月09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蒙阴县高都镇人民政府 地址:蒙阴县高都镇驻地 联系人:唐站长 联系方式:13583920817?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蒙阴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蒙阴县蒙恬路北段(蒙阴县中小企业服务大厅) 联系人:包雨

电话:0539-7148003 1.1.4 项目名称 蒙阴县康禾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蓄水池、塘坝工程 (采购编号:162150192) 1.1.5 建设地点 蒙阴县高都镇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与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经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3.2 计划工期 15天1.3.3 质量要求 本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17日下午17:00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1.11 分包不允许 1.12 偏离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施工图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书的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18日下午17:00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01月03日上午10:00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书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2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书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2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投标文件中还应附有本项目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施工技术人员证书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3.2.5 是否接受调价函 否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天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4.1 投标纪律保证金 (―)交纳方式及时间:报名合格后以公司户电汇或转账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交纳到以下账户(交纳时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简称)缴纳后需将保证金扫描件发到公司邮箱([email protected])备查,收不到扫描件,开标时不予接收标书.

(二)交纳金额及交纳账户: 缴纳金额:9000元, 保证金交纳账户: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阴县支行蒙城分理处 账号: 15-889201040003774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 3.5.3 近年发生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不可插页、抽页,不可分册,胶装成册. 4.1.2 封套上写明 (专案名称)投标文件 在2017年01月03日上午10:00时前不得开启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档 否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前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5.2.1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公证员检查 . (2)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山东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9.6 招标最高限价 46.65万元人民币;

10 (1)自购买招标档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档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回馈信息,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 招标代理费 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工程类收费标准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12 公证费 本项目公证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专案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专案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1.5.2中标服务费收取: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工程类收费标准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1.5.3公证费:按照规定收取,中标人支付. 1.5.4招标单位不给予未中标单位任何补偿费用.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书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招标预备会. 1.11 分包 本专案严禁转包和分包. 1.12 偏离 本专案不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书某些要求. 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1 投标档不符合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书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1.12.2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3.1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 (2)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没有资质证书. 1.1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对于本章第1.12.2项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书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档的组成 本招标书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规范;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书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档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书、招标书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书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书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书予以澄清. 2.2.2 招标书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书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书的投标人收到招标书的澄清.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书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书,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书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书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档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报价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纪律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承诺函;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

(11)招标书要求的其它其内容;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2.4投标人应根据规定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 3.2.5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纪律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纪律保证金. 3.4 投标纪律保证金 3.4.1投标纪律保证金的交纳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纪律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纪律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纪律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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